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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隆(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拟定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拟定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定并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和8个二级机构,其中6个为副科级单位,名单如下:隆回县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隆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隆回县工伤和失业保险服务中心、隆回县就业服务中心、隆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隆回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两个为正股级单位:隆回县人才流动和档案管理中心、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和8个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6860.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60.95万元,减少9.5%,主要是因为其他收入减少,还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48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52.51万元,占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9.02万元,占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3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6.89万元,占99%;项目支出21.91万元,占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705.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64万元,减少4%,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52.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82万元,减少0.3%,主要是因为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52.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48.03万元,占98.7%;卫生健康(类)支出9.57万元,占0.1%;农林水(类)支出43.19万元,占0.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3.81万元,占0.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21.91万元,占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71.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35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6 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年初没有预算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71.42万元,调整预算为 8248.03万元,支出决算为8248.03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缴费、就业补助,死亡抚恤金等没有预算在内。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9.57万元,支出决算为9.57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没有预算。
4、农林水(类)农林水(款)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43.19万元,支出决算为43.19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没有预算。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款)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3.81万元,支出决算为13.81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没有预算。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21.91万元,支出决算为21.91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年初没有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3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53.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77.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3.18万元,减少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0.15万元,减少9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1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过于老化大修了一次,与上年相比减少3.02万元,减少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8万元,占5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6万元,占4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5个、来宾160人次,主要是上级检查组和各兄弟单位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万元,主要是车辆老化维修保养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91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3.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2.45万元,降低15%。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38万元,用于召开1次会议,人数110人,内容为企业薪酬调查会;开支培训费2.24万元,用于开展网上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职工网络学习。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局强化管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增收节支,圆满完成全年任务。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度决算数为837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53.0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03.87万元。项目支出21.91万元。
2023年聚焦稳中求进,抓实抓好就业创业工作,聚焦社保服务,兜牢兜紧民生保障底线。聚焦科学规范,提升提速人事管理效能。聚焦防治结合,织密织细劳动维权网络。聚焦推动全县人民生活品质稳步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财务管理有待创新。财务管理水平和逐年上升的财务要求不匹配,相对落后。
2、资产管理有待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管理方法不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