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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社保 每周一课
文件名称: 温暖社保 每周一课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044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9-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9-25 有效期: 永久
什么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审: 刘日升 二审: 阳浩浩 三审: 彭一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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