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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隆回县司法局单位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2021年度隆回县司法局单位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045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08-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8-15 有效期: 永久

第一部分隆回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隆回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隆回县司法局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有: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承担相关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规划协调和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审查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推进和指导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监督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责任。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推动公民参与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与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工作和指导全县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推进司法所建设;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县司法局机关共计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法制和法律事务服务股、普法和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室;下辖2个二级机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25个乡镇(街道)司法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司法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二级预算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和25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备注:隆回县公证处属于自收自支二级预算外单位)

第二部分 隆回县司法局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隆回县司法局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912.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6.75万元,减少6.2%,主要是因为隆回县司法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2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0.3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1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3.38万元,占84%;项目支出298.86万元,占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12.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6.75万元,减少6.2%,主要是因为隆回县司法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12.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3.9万元,增长19%,主要是因为修建业务用房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12.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支出1893.46万元,占99%;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75万元,占0.039%;卫生健康支出10.03万元,占0.52%;农林水支出8万元,占0.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2.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1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72.11万元,支出决算为157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58.7万元,支出决算为2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28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18万元,支出决算为4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5.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项)
年初预算为19.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6.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75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0.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8.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3.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5.64万元,占基本支出90.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47.75万元,占基本支出9.1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3万元,支出决算为11.64万元,完成预算的5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隆回县司法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81万元,增长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司法工作检查、调研及政府法制建设迎检。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8.65万元,完成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隆回县司法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27万元,减少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购置车辆,本年度无购置车辆,所以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9万元,占2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65万元,占7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0个、来宾320人次,主要是迎接省、市上级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隆回县司法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5万元,主要是办案执法车辆的正常维护维修及正常保养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49 万元,2.3%。主要原因是因为隆回县司法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92万元,用于召开召开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会议,人数430人,内容为社区矫正管理对象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及省市电视电话视频;开支培训费3.13万元,用于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普法宣传业务工作培训等培训,人数430人,内容为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行政执法业务知识、普法宣传业务知识;2021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9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为推进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关于开展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县级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1】1号)、《隆回县2020年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隆财绩【2020】3)号)等文件精神,安排相关人员抓紧落实本单位绩效目标申报的各项工作,认真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工作,编制了《隆回县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基础表》,按时报送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隆回县司法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隆回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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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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