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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背景)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是一项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乡村振兴和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16年以来连续下发5个一号文件进行部署。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此项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明确提出力争在2020年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二是各部委局全力推进。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2014年8月,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2016年12月,原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2019年9月,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三是省委省政府紧密调度。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宅地确权登记工作,将其纳入了今年1号文件和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许达哲省长亲自过问,乌兰副书记专门批示要纳入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统筹推进,并充分保障工作经费。谢建辉常务副省长批示,“此项工作涉及面大,工作任务重,建议纳入农业农村工作统筹推进”。隋忠诚副省长批示,“农业农村部门要与自然资源部门密切配合搞好衔接,确保有序推进”。陈文浩副省长主持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湖南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湘自资发〔2019〕29号);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体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湘自资发〔2019〕40号)。12月12日,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会议强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是“三农领域”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是今年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
二、起草过程
本规范性文件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起草。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湖南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湘自资发〔2019〕29号)、《湖南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起草了相关文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2020年2月19日,隆回县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听取了《自然资源工作情况汇报》,形成了会议决议,同意按程序出台《隆回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本规范性文件于2020年3月经县领导审签,予以正式发布。
三、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2019年1月3日发布。
2、《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做好“三农”工作的意见》(湘发〔2019〕1号)
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施方案》(湘自然资发〔2019〕29号),2019年10月9日发布。
4、《邵阳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邵市政函〔2020〕4号),2020年3月3日
5、《湖南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2019年12月
四、主要内容
本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模式、组织实施、完成时间、配合事项、其它等七个方面的内容,为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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