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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县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通过抓重点,克难点,创亮点,在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巩固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扎实工作,有力改善了民生,保障了民权,维护了民利,推动了全镇民政事业的深入持续发展。
一、积极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年审工作。大力开展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实现了工作制度化、审批程序化、管理规范化、监督社会化。严格执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制度,准确界定低保对象,镇民政办、财政所对新增农村低保对象入户调查率达100%。二是低保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全部实行农村信用社代发,及时到位。截止目前为止,全镇在册农村低保对象户2204人。今年共发放低保资金1719700元。
二、积极改善无依无靠群体的基本生活,切实做好五保工作。全镇共有五保对象328人,今年新增45人,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金583520元。
三、主动维护无(危)房户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今年,县分配我镇农村危房改造指标220户,其中新建219户,修缮加固1户。截止目前为止,全镇220户危改户基本竣工,并且已经通过了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初步验收,全年共发放落实危房改造资金1870400元。
四、主动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好涉军群体的待遇落实和稳定工作。对全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伤残军人、抗美援朝复员军人进行了一次上门走访,听取意见,宣讲政策,使优抚对象应该享受的待遇全部落实到位,并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在住房、治病、生活等方面的难题,全年共发放落实优抚资金1487072元。
五、积极开展救助活动帮扶困难群众,切实减轻群众家庭负担。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全镇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共投入慰问资金7万余元,为全镇数百名特困对象解决生活困难,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全年面向全镇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帮助数百户困难家庭,解决资金71600元;关爱孤儿生活成长,共发放孤儿救助资金115000元。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