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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阁司镇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文件名称: 三阁司镇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2-0038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三阁司镇
发文日期: 2012-07-11 公开形式: 主动
生效日期 : 2012-03-05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维护农民和村(居)集体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全面推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全面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为我镇村级财务集中清理整顿活动年。为做好我镇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建立民主管理机制,使我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村级财务清理整顿是各村(居)的一项重要职责,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全面统筹,科学安排,精心组织。镇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清理整顿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协助处理重大疑难问题。

2.坚持自查自纠与重点整顿相结合,突出自查自纠为主的原则。凡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向组织说清自己所涉财务问题,并如数向村(居)集体兑现违纪金额的,原则上不予追究。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不如实说明问题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对主要责任者一律从严处理。

3.坚持清理整顿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突出规范管理为主的原则。清理整顿只是工作手段,根本目的是规范今后的村级财务管理。

4.坚持自我教育与查处违纪打击犯罪相结合,突出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清理整顿过程中问题较轻,态度较好,由驻村(居)工作组和镇党委政府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从轻处理;情节较重的移送纪检监察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清理整顿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清理范围

1.清理整顿对象:全镇52村,3个居委会(下同)。

2.清理整顿时间: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对少数财务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可以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二)清理内容

1.查清各项收入。包括:⑴集体统一经营收入;⑵发包及上交收入;⑶投资收益;⑷"一事一议"筹资及以资代劳款项;⑸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款项;⑹上级专项补助款项;⑺征占土地补偿款项;⑻救济扶贫款项;⑼社会捐赠款项;⑽资产处置收入;⑾其他收入。

2.查清各项支出。包括:⑴集体经营支出;⑵村组干部报酬;⑶项目建设专项支出;⑷报刊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卫生费、治安费等管理支出;⑸集体公益福利支出;⑹固定资产购建支出;⑺征占土地补偿支出;⑻救济扶贫专项支出;⑼社会捐赠支出;⑽其他支出。

3.查清各项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土地、水面、山林等资源性资产。

4.查清债权债务。包括:⑴应收单位和个人欠款;⑵银行(信用社)贷款;⑶欠单位和个人贷款;⑷其他债权债务。

5.查清收益分配。包括:⑴收益总额;⑵提取公积金数额;⑶提取福利费数额;⑷外来投资分利数额;⑸成员分配数额;⑹其他分配数额。

重点清查上级安排的各项补助、补贴资金、转移支付资金、财政项目资金等的使用情况。

四、村级财务集中清理整顿活动年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日—3月20日)

1.成立机构,组建班子。3月上旬镇要成立好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好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订方案。3月初,镇里出台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3.层层动员,及时部署。3月上旬召开好镇班子会议、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部门和站所办负责人)会议、村(居)支两委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县里会议精神,部署好本乡镇的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

4.搞好调查摸底。镇在3月15日前搞好调查摸底,要对所辖各村财务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按好、中、差进行分类,做到心中有数。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5月31日)

1.3月下旬镇指导各村开好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居)财务清理整顿小组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开展"三清三查一入"工作,即:清理收支往来账务,清理集体资金、存款,清理集体资产、资源;查非生产性开支,查村(居)组干部报酬,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所有收支入账。

2.4月10日前指导各村搞好财务自查自纠情况的公示。

3.4月20日指导各村(居)形成书面的自查自纠报告并做出自查自纠结论。

4.5月31日前指导各村(居)搞好自查自纠结论的兑现。兑现后要将所有财务档案归口镇委托代理中心管理。

群众对财务自查自纠结论意见较大的村(居),自纠不能按时到位的村(居),做为重点村(居)统筹安排进入清理整顿阶段。

(三)清理整顿阶段(6月1日—10月15日)

1.6月上旬开始,安排党政班子成员带领工作组进驻自查自纠工作没有到位的村(居)和认为确需重点整顿的村(居)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2.10月10日前指导各村(居)对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财务资料进行整理建档,将这些资料与村(居)集体所有账务合并归口乡镇委托代理中心管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12月20日)

1.11月10日前将村级财务清理整顿活动年工作的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县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办公室。

2.12月10日镇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办公室组织力量对各村进(居)行验收;整理好资料,迎接县里的检查验收。

3.12月下旬召开全镇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年活动总结大会。通报清理整顿活动成果和一批典型案例,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镇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成立三阁司镇全镇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王柏玉任组长,黄晓晖、王熙华(常务)、黄水长、邹 嵩、黄漾波、夏开华、刘建群任副组长,谭 芸、马文斌、丁加奇、丁念和、石冬英、李娟红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村级财务清理整顿日常工作,由马文斌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娟红、石冬英、钟艳宜等为成员。

六、工作要求

1.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群众关注度高,必须抓紧抓好。镇里已建立村级财务清理整顿联动机制。财政所做好村财务账务处理、核负责本区域内的清理整顿工作、积极化解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出镇。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是建立村级财务管理长效机制。《隆回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和《隆回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出台后,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二是完善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村(居)必须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提倡由村(居)支书担任理财小组组长(书记主任一肩挑的,由其他支部委员任组长),驻村干部、老支书、老会计等组成5人理财小组。要制定民主理财办法,规范民主理财的范围与程序,定期进行民主理财;对财务公开中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和解决。村级财务管理必须做到一条渠道拨款,一本账记账,一支笔审批。明确村级财务由村(居)主任负责审批,原则上村秘书为报账员。只有通过理财小组会审签字后,才能报账。村(居)重大财务活动和事项必须经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三是严格控制发生新的村级债务。严禁村(居)委会或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为企业或个人提供抵押、担保。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确需举债的,必须由村(居)支两委集体提出,村(居)民代表大会决定,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否则视为个人行为。实行"谁借款、谁负责,谁经手,谁偿还",所有新增不良债务不得纳入村级账内核算,已经入账的,要从账内剥除,由个人出具手续,转化为个人债务,对给集体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四是建立健全村(居)财务审计监督制度。要认真开展村级财务年度审计工作,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财政所要有计划的对所辖的村(居)进行财务审计。对资源性资产和财政资金,应当定期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计其筹资和支出的合法性,杜绝非法立项,层层加码、隐瞒截留、挤占平调、侵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等现象的发生。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3.严肃纪律,强化督查。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务必周密部署,确保清理整顿活动扎实开展,不走过场;务必讲究工作方法,积极化解纠纷,确保稳定,不出乱子。参与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的所有人员务必严守工作纪律,严禁拿违纪线索或有关情况作为条件与当事人进行交易,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严禁接受违纪当事人的吃请、礼品等。严禁国家工作人员为亲朋好友说情、打招呼、批条子。县、镇两级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组织力量对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存在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推介。

(审核:谭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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