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隆回县水利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隆回县水利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县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总量。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水库、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江河和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江河和水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11、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12、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督促落实水库防汛抗旱调度命令,承担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区,维护江河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隆回县水利局机关下设九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技股、计划财务股、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水利规划与工程建管股、农村水利水电和水旱灾害防御股、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股、水库移民和河库管理股、行政审批股。隆回县水利局所属七个事业单位:隆回县河道堤坝维护中心、隆回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隆回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隆回县小水电管理所、隆回县猫头岩电灌站、隆回县元木山电灌站、隆回县木瓜山水库管理所,除隆回县河道堤坝维护中心外均为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编报范围包括隆回县水利局机关及二级机构隆回县河道堤坝维护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921.68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007.34万元,增长25.73%,主要是因为本年上级拨款增加,如水生态治理工程。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9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8.6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37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48万元,占17.36%;项目支出3615.2万元,占82.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21.68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007.34万元,增长25.73%,主要是因为本年上级拨款增加,如水生态治理工程。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74.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83.34万元,增长32.91%,主要是因为本年上级拨款增加,如水生态治理工程,故支出也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74.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00万元,占32%;卫生健康支出5.05万元,占0.12%;节能环保支出33万元,占0.75%;农林水支出2936.63万元,占67.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34.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7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调整预算数14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后调剂安排中小河流治理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5万元,调整预算数5.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卫生健康支出,后调剂安排健康体检经费资金。
3、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调整预算数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入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资金,没有计入本年部门预算。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03.98万元,支出决算为 64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绩效考核奖金只有部分纳入部门预算,本年增加了事业单位人员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从而增加缴纳金额工资普调等。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571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下指标时把此项指标(水管体制改革专项补助)下达在其他水利支出中,而造成本科目支出减少。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在本年列支出。上级财政拨入的资金,没有计入本年部门预算。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2万元,调整预算数15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入的资金,没有计入本年部门预算。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调整预算数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入的资金,没有计入本年部门预算。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 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入的资金,没有计入本年部门预算。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检测(项)
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下指标时把此项指标下达在其他水利支出中,而造成本科目支出没有。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50万元,调整预算数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的上级财政拨入资金,没有计入本年部门预算。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59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上级财政拨入的资金,没有计入本年部门预算。(2)、因财政下指标时把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科目和水质检测科目的资金下达至本科目。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调整预算数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督导相关工作经费及脱贫攻坚先进奖励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9.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4.43万元、津贴补贴49.23万元、奖金129.56万元、绩效工资64.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7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5万元,住房公积金41.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11万元,生活补助7.25万元。公用经费117.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44%,主要包括办公费14.6万元,印刷费13.9万元,水费2.08万元,电费11.85万元,邮电费3.01万元,差旅费17.91万元,维修费2.18万元,公务接待费5.06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8.79万元,福利费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1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的25.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的2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隆回县水利局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1.47万元,减少69.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7个、来宾456人次,主要是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隆回县水利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2.73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事业单位人员交通补贴等。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2020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5.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防汛抗旱运送设备的工具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湖南骏宇会计师事务所受隆回县财政局委托,于2021年6月对本部门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20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支出经费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保障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等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日常工作任务的完成。项目支出用于全县水利事业管理及水利项目建设,支持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加快我县精准扶贫步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积极的推进作用。评价结果为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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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