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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财政局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隆回县水务局
隆财建指〔2012〕30号
关于下达2012年度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及资金指标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财政所、水务管理站:
根据省财政厅湘财建指〔2012〕149号文及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发改农经〔2012〕293号文件精神,现将上级安排我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及资金指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共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3341.6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2673万元。各有关乡镇要组织群众落实自筹资金,确保工程于2012年11月底前顺利完成。
二、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增列水务局2012年指标,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9基本建设支出。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办理付款手续。
三、此批投资属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中央投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执行本次下达的计划,未经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和县水务局共同批准,不得调整计划。
四、本次计划重点解决69673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兴建集中供水工程8处。其中新建7处,管网延伸1处。要按照计划,尽快组织施工,对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要积极推行"四项制度"加强对项目的建设监督,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改善农民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的民心工程,请各乡镇务必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抓紧完成各项目的建设任务。
六、要加强统计工作。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纳入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旬报制度范围,按要求及时将计划执行情况报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和县水务局。
附表:隆回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upload/InfoPublish/201211/20121112092200381896.doc
隆回县财政局 隆回县发展改革局 隆回县水务局
二О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农村饮水△ 安全 资金 通知
隆回县财政局 2012年9月20日印
(审核:马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