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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隆回县2010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隆办字[2010]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抓紧组织实施,确保上级下达我乡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调整落实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
顾 问:胡国胜 组 长:马 仪
副组长:丁永高 卢 滔 吴胜庭 马长虹 彭媛兰
成 员:肖丽芳 黄检波 苏 甜 郭江鸿 刘建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丁永高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8330008,传真:8330866。
二、责任体系
乡人民政府负责全乡为民办实事的组织实施工作,为民办实事所涉及的工作由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相关部门为责任主体,共同承担工作责任。为民办实事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办、林业站、文化广播站。为落实2009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见附表)。
三、 落实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实事工作涉及的各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考核办法
1、实行专项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各责任单位要将本单位落实为民办实事任务纳入2010年度绩效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乡党委将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专项考核采取逐月上报进度、季度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办法。各责任单位每月28日前将本月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报乡党政办,由党政办将其进度按月公布,乡人民政府每月30日前将进度上报县直主管单位。年终,将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3、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目标任务全部完成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工作达标的,责任人年度考核可评为优秀。工作未达标的,责任人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
四、工作要求
1、2010年为民办实事是当前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利益,我们必须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落实为民办实事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2、精心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绝不允许借办实事之名向群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人民群众和基层及企业的负担,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3、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玩忽职守、政令不畅、敷衍塞责、互相推诿的,对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有问题的,对挪用、挤占、抵扣、滞留实事专项资金的,对乱设关卡、乱摊派、乱收费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4、注重"回头看",抓好后续管理,确保已经办理的每一件实事都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应。
附:山界回族乡落实2010年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分解一览表
二О一О年六月十八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