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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界回族乡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
一、发展背景
㈠发展成就
山界回族乡属石灰丘陵地区,十年九旱,灾害频繁,沟壑纵横,荒山秃岭,生态环境脆弱,人畜饮水困难,恶劣的自然条件和落后的基础设施是制约山界发展的根本原因。因此,改善生存环境是山界上下梦寐以求的愿望。"十一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以工代赈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乡扶贫攻坚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工代赈建设资金投入规模由小到大,以工代赈工作由最初的尝试性开展到规范化管理实施,以工代赈投入方式由粮、棉、布等物资投入到直接资金注入,以工代赈涉及领域由过去单一的公益性项目向综合开发性扩展,以工代赈投资目的由解决群众生存条件和温饱问题向以脱贫致富转变,不断完善发展的以工代赈已成为一项我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支撑点。截止2010年,国家、省、市、县共安排我乡以工代赈建设计划总投资549.5万元,项目建设覆盖水利、交通等2个领域,其中水利建设,国家以工代赈投入资金99.5万元;交通建设,国家以工代赈资金450万元。
㈡基本经验
一是突出长远,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是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扶贫效益。
三是突出管理,强化责任,建立规范的项目实施管理机制。
四是突出监督、严格审查,切实落实以工代赈资金财务管理四项制度。
㈢有利条件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和扶贫工作。
二是国民经济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将有力地带动贫困地区实现脱贫致富。
三是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四是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增强。
五是各地积累了许多以工代赈工作经验。
㈣制约因素
一是总体发展水平低,差距明显。
二是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总量依然庞大,减贫任务艰巨。
三是贫困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差异明显,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
四是基础设施薄弱,生产生活条件仍需进一步改善。
五是各项支农投入有待进一步统筹协调。
二、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为中心,加强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㈡主要原则
一是确定目标,明确任务。根据全国扶贫开发的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结合贫困地区实际,从中央到地方,分级确定切实可行的"十二五"以工代赈建设目标和任务。
二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结合山界实际,分类指导,合理布局,确定以工代赈重点区域和重点建设内容。
三是立足脱贫,着眼发展。以工代赈基础设施建设立足改善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兼顾长远发展需要,促进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
四是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以乡为基础,通过相关规划的衔接,统筹使用支农资金,提高综合扶贫效益。
五是合理安排,量力而行。针对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的主要制约因素,区分轻重缓急,研究确定建设项目,逐年安排实施。
六是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确定和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引导和组织项目所在地农民参加工程建设。
三、对象范围
集中连片和特殊类型贫困地区。合理划分区域内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向贫困人口最集中、脱贫难度最大、基础设施薄弱且集中连片的地区倾斜。
四、建设任务
"十二五"期间,通过以工代赈建设,有效改善贫困地区耕地质量,稳步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明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进一步缓解群众出行和饮水困难问题,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局部生态环境。
㈠基本农田建设。
⒈新增农田建设。在耕地数量严重不足的贫困山区,对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开发,包括宜农荒坡荒地开垦及保土淤地等,提高项目区人均耕地水平,增加粮食等基本农产品的产量。"十二五"期间,莫洛田、五峰山、坳头等村新增农田200亩。
⒉中低产田改造。结合农业区域布局和种植结构调整,通过土地平整和劣质地改良等措施,建设旱涝保收的标准农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十二五"期间,落马、千秋、罗白等村改造中低产田660亩。
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以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为中心,加强以末级渠系为主的水库灌区田间配套建设;开展雨水集蓄利用、节水灌溉等旱作节水农业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继续做好防洪除涝设施建设和农田易涝区综合治理。"十二五"期间,坳头水库灌区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670亩,其中新增有效灌溉面积670亩,改善灌溉面积1000亩。
㈡乡村道路建设。在国家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贫困村道路状况,重点解决村到村的交通困难,延伸路网通达深度,完善路网功能。着力开展"晴通雨阻"道路改造和不通路的行政村通达工程建设。统筹安排乡村出口联接路、跨行政区断头路以及为优势资源开发、特色农业生产基地等配套的道路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建回汉连心路2.2公里和改扩建莫洛田、五峰山、架枧、四方井、民族、朝阳、槎江、金鸡坪、新栗等村公路20公里。
㈢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配合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在巩固人畜饮水解困成果基础上,重点建设水源严重不足、居住相对分散贫困人口的饮水工程。"十二五"期间,把山界回族乡自来水公司发展成为建设、经营、管理、服务为一体的大型供水企业,形成全乡供水一体化,日供水能力达1500 规模,解决25000余人、5000余头大牲畜饮水困难。
五、投资估算
㈠投资标准。预算总额1888万元,其中,基本农田建设资金548万元,包括莫洛田、五峰山、坳头等村新增农田200亩建设资金5万元,落马、千秋、罗白等村改造中低产田660亩建设资金230万元,坳头水库灌区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670亩建设资金313万元;乡村道路建设资金690万元,包括新建回汉连心路2.2公里建设资金90万元,改扩建莫洛田、五峰山、架枧、四方井、民族、朝阳、槎江、金鸡坪、新栗等村公路20公里建设资金600万元;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资金650万元。
㈡投资估算。2010年度启动坳头水库左、右干渠改造和回汉连心路建设,总投资403万元;预计五年总投资1888万元。
㈢资金来源。包括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中央投资主要为以工代赈资金。
六、保障措施
㈠编制地方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按照"面向贫困人口,避免重复建设,向贫困乡村延伸"的思路,以贫困村为重点,加强贫困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建设,做好以工代赈资金与政府有关支农资金的沟通衔接,提高以工代赈资金的扶贫效益。对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投资量大、覆盖面广、延伸性强的建设领域,以工代赈主要开展骨干工程的延伸配套工程建设;对有关专项规划尚未完全覆盖的领域和偏远贫困村,以工代赈继续发挥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导作用。坚持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综合平衡、统筹安排,提高以工代赈建设规划的指导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并进一步做好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村公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
㈡集中连片开发,实现整体推进。在开发式扶贫进程中,确定扶贫开发的重点片区和建设领域,通过整体性强、受益面广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发展平台,把贫困人口相对集中、脱贫任务艰巨的重点贫困村"串起来、连成片",连片开发建设,改善发展环境,实现整体推进。
㈢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和完善以工代赈项目库。建立和完善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是做好规划编制和计划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合理排序、动态调整,建立并不断完善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并做好与当地有关扶贫项目的衔接。列入以工代赈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做到按规划立项、按项目安排计划,按项目组织建设。
㈣进一步强化群众参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研究农民群众自主参与以工代赈建设的机制和办法,提高群众参与程度,使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以工代赈建设中,除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外,积极组织和吸纳项目区群众参加建设,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获得劳务报酬,增加收入。在特困贫困村进行以工代赈建设时,原则上不安排群众筹资筹劳。对群众直接受益的工程建设,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组织群众适当投工投劳。
㈤规范管理,管好用好以工代赈资金。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按照建设程序要求,加强以工代赈计划和资金管理,完善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健全项目分级管理和审批制度;做好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项目管理检查、工程验收等工作;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推行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研究探索以工代赈建设工程效果的评价反馈和后期管护机制,进一步提高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效果。
㈥稳定以工代赈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以工代赈工程建设,根据中央关于积极整合政府支农投资的要求,以改善区域整体发展环境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要求,统筹使用,发挥整体效益,致力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