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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界回族乡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件名称: 山界回族乡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5-0002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山界回族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6-18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5-06-18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乡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建设施工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规范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力争2015年建筑施工不再发生死亡事故,杜绝建筑施工行业较大以上事故。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行动要突出现场、深入一线,重点在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开展“五整治五落实”。

(一)突出整治以下5类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

2.土方(隧道)开挖;

3.脚手架;

4.模板支撑体系;

5.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

(二)突出在施工现场落实以下5项规定:

1.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

3.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

5.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本次建设施工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结合辖区内本行业建设工程的实际,层层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二)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全面动员组织所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原则上按每月一次的频次,由领导亲自带队,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辖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暗查抽查。

(三)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处置,严格执法到位。对施工现场无施工方案或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存在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并予以经济处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不落实的,要提出批评或启动事前问责机制。

(四)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各部门要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总结、评估。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积极引导各方参建主体扎实开展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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