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安排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项目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形势,结合我县实际更加有效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反映重大风险隐患,注重揭示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着力促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着力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促进改善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着力促进保障改善民生和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为县委县政府深入实施“五大战略”, 坚决打好“三大总体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实现“五个建成”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重点
(一)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促进提升绩效。重点关注财政支出绩效、积极的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存量资金盘活、专项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情况,促进减少财政资金沉淀,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同时要注重关注我县财政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和政府性债务情况,防范财政风险。计划对县财政局组织实施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金库参与组织实施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计划对县国土局、县城管局等2个部门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计划对桃洪镇人民政府开展财政决算审计。
(二)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履职尽责。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全面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发展、环保、民生、安全、绩效、廉政等责任情况,确定不同岗位审计重点,着力揭示和反映重大违法违规、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当,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计划组织实施对山界回族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等20个单位(原)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三)加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力度,促进提质增效。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效益为目标,加大对部门和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力度,计划对九中、横板桥镇中心学校、西洋江镇中心学校、岩口镇中心学校、县妇幼保健院等5个单位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通过检查其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揭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规范其收支管理,促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管理运行绩效。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促进项目建设。重点关注项目落地、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和绩效等情况,揭示反映项目应开工未开工、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重大违法违规等问题。计划对470个工程项目开展结算造价审计,其中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160个(合同价165000万元)、2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310个(合同价17000万元)。
(五)加大专项审计调查力度,促进规范运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专资金的监督,切实规范管理,保障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使用效益,确保使用符合规定用途。计划对乡镇往来款长期挂账情况、教育系统教师在编不在岗情况和三个乡镇财政状况等3个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六)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促科学政绩观。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出的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决定,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科学的政绩观,更好地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办法,加快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我加压,创出特色,确保在“两项试点”工作上实现成熟化、特色化、理念化和常态化的“四化”总体目标。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担任审计组组长,强化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审计程序、审计执法、审计复核、审计整改、审计结果公告、八不准执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2.整合审计资源。围绕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的新要求,立足实际,进一步整合现有审计资源,优化审计方案,创新方式方法和审计理念,统筹安排,科学配置,做到项目、人员、资源的深度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
3.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审计机关内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审计人员、审计项目的管理。按照揭示、整改、完善的原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协助被审计单位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4.依法秉公用权。审计人员要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碰硬,勇于担当,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洁、保密规定,严格程序控制,注重工作方法,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
5. 督促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到位。审计组按规定进行审计整改回访,县联合督查组将对全年所有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并将审计整改情况向人大报告。
6.严格责任追究。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依法依纪按程序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拒不整改的,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对审计人员因违反审计法规、审计准则、审计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出现重大过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