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受县政府委托,县审计局局长马向阳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作了《关于隆回县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全面客观反映了县委县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提出了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后续措施。
现将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告: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站位,力抓审计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深刻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担当,着力解决被审计单位屡查屡犯问题,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维护财经秩序。
(二)健全问题清单,提升整改效率。本着可量化、可落实、可检查的原则,全面梳理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建立审计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管理,跟踪督促整改,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没有整改或未整改完的问题继续挂账督办,确保审计发现问题件件有着落,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坚持多方联动,夯实整改成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把整改结果作为今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对相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压实主管部门的责任,针对审计查出的普遍性、倾向性、行业性和苗头性问题,督促从体制机制上加以完善,推动标本兼治,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截至10月底,已整改问题103个,采纳审计建议76条,制定完善相应制度、办法17项。
二、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资金拨付时间滞后”“违规退付国库库款”“国库股往来资金账收取不良贷款未按规定缴入国库”“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等11个问题,县财政局已采取收回、上缴国库、及时拨付等形式整改到位。
2.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未覆盖到所有的预算单位且未覆盖到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问题,至2021年9月,全县144个全额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差额预算单位考虑财务管理实际,暂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待时机成熟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3.关于“各类财政应付款项3928.03万元未及时清理”问题。县财政局已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对各类资金应付款项实行该支付的立即支付、该退回主管部门的立即退回,对于长年沉淀未发生业务的应付款项解缴财政存量资金账户,预计年底决算完成清理工作。
4.关于“违规发放服刑人员统发工资4.65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正在整改。
5.关于“非税收入699.05万元未按规定缴入国库”问题。县教育局正在督促各学校上缴其承包或租赁收入的20%部分139.81万元,预计年终结算时完成。
(二)部门预(决)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部门预(决)算执行情况审计涉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花门街道办事处、桃花坪街道办事处等3个单位,审计共发现32个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各被审计单位均召开了班子会议进行研究,通过向干部收回违规发放的补助、归还原资金渠道、上缴违规资金、调整有关账目、规范预(决)算编制程序等方式,对违规问题进行了整改,大部分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但还有以下问题没有整改落实到位:
1. 县人社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未落实情况
(1)关于“应缴未缴土地出让收入50万元”问题。该问题未整改到位。
(2)关于“违反合同约定收入应收未收”问题。尚有11281.6元代缴临聘人员个人自负社保费未追回。
(3)关于“隆回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收支未纳入县人社局财务统一核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违规发放补助”等2个问题,县人社局正在与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之中。
(4)关于“11人擅自离岗,在编不在岗”问题。目前已催归1人。
2. 花门街道办事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未落实情况
(1)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助”问题。单位现已全部垫缴县财政,向个人扣回4.61万元,剩余部分在下次发放待遇时扣除。
(2)关于“套取财政资金3.5万元”问题。单位现已垫缴县财政,向个人追回1.99万元,剩余1.51万元因当事人魏某在长沙住院尚未追回。
3. 桃花坪街道办事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未落实情况
(1)关于“违规出租国有资产”问题。桃花坪街道正在协调办理审批手续。
(2)关于“出租国有资产未缴相关税费”问题。桃花坪街道已与税务局进行沟通,正在补办纳税手续。
(3)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助”问题。单位现已垫缴县财政,向个人扣回157083元,尚未收回33317元(涉及调出或退休人员),桃花坪街道办事处年底将扣款到位。
(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单位有县档案局、县交通运输局、鸭田镇人民政府、县中医院、荷香桥镇人民政府、六都寨镇人民政府、周旺镇人民政府、小沙江镇人民政府、罗洪镇人民政府等9个单位,领导干部 16人,审计共发现56个问题。以上被审计单位均召开会议研究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大部分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收回违规发放的补助、归还原资金渠道、上缴罚款、调整有关账目、补缴税款、规范管理等方式完成整改;往来款项的清理正在整改中;对于违规采购、未按规定招投标等问题,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县档案局、鸭田镇人民政府、荷香桥镇人民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鸭田镇人民政府还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并完善和修改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但还有以下单位相关问题未完全整改落实到位:
1.县交通运输局“违规发放补助”问题,已向个人扣回4350元上缴县财政,尚未收回1200元(涉及1名调出人员)。
2.周旺镇人民政府“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6万元”问题。目前尚有11万元未收回,具体为:农商行职工阳某1万元,垫付农户陈某、肖某扶贫小额信贷借款共计10万元。农户陈某、肖某欠款正由县农商行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采取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3.小沙江镇人民政府“出借财政资金5万元用于偿还贫困户农商行扶贫小额贷款”问题。县农商行正在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个人追回出借的财政资金。关于“违规发放补助123150元”的问题。已向个人扣回108750元上缴县财政;尚未收回14400元(涉及8名退休人员),小沙江镇人民政府正在联系相关人员,争取全部收缴到位。
4.罗洪镇人民政府“应缴未缴相关税费”问题。罗洪镇人民政府已和税务局就纳税申报金额和应缴税费情况达成初步意见,待财政资金到位后立即缴纳。
(四)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涉及的被审计单位有县第二人民医院、金石桥镇中心卫生院2个单位,审计共发现11个问题。金石桥镇中心卫生院已全部整改到位。县第二人民医院“固定资产账面金额与医院业务系统登记金额不符”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县第二人民医院院务会决定以搬入新综合大楼为契机,对医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大清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
(五)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涉及的被审计企业有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县自来水公司2个企业,审计共发现10个问题。目前尚有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1. 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企业实际出资人与工商登记股东不相符”问题。目前已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该问题正在研究中。
2.县自来水公司“单位职工违规长期侵占国有资产”问题。已移送县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查处,目前暂未结案。
(六)政府投资结算造价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县审计局对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含办案楼)工程结算造价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2704.43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893.18万元。根据《隆回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隆政办﹝2018﹞4号)第二十五条“审计核减资金,按核减额度的5%上缴县财政”的规定,县审计局于2021年6月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县人民检察院应上缴县财政446589元,县人民检察院正在筹措资金。
三、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查处情况
截止检查日,纳入本次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范围的项目共向县纪委监委、相关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8起,现已审结1起,其余7起正在查处中。
四、上年度审计整改跟踪落实情况
对上年度整改未到位的单位,我们继续进行了跟踪检查,还有以下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1.2020年,县审计局对县教育局送审的思源学校主体一标、二标、三标,思源学校附属工程、思源学校多功能报告厅装修工程和思源实验学校运动场等6个工程结算造价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16622.55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3244.58万元。根据《隆回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隆政办﹝2018﹞4号)第二十五条“审计核减资金,按核减额度的5%上缴县财政”的规定,县审计局分别于2020年1月和8月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县教育局应上缴县财政1620727元,目前教育局尚未执行到位。
2.原县房产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出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91532.86元尚未收回”问题,尚有677512.86元未收回,其中房产局433296元、计委30000元系1996年11月以来遗留问题,其他借款214216.86元原房产局于2019年3月委托远达律师事务所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5月法院回复网上立案审查不合格。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从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和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经作出了整改计划,将加大力度推进问题整改到位,我们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全面整改到位。
一是继续加大力度促整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销号,确保审计发现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二是继续强化整改追责问责。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理由不充分的;未及时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较差的;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的,由县审计局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约谈建议,对有关审计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将提请纪委监委、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追责问责。
三是进一步推进整改结果公开透明。通过政府和部门单位的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整改结果,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更加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扩大整改成效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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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