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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隆回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一) 收入预算
(二) 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 基本支出
(二) 项目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 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隆回县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 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民警警籍,承担全县森林公安领导干部协管、警衔和立功受奖申报工作,组织实施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工作;
2、协调、组织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治理,负责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指导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编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专项资金按要求使用。
4、协调、组织、管理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掌握全县森林防火信息,负责县森林火灾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剂等工作,组织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隆回县森林公安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综合股、政工室和法制股三个股室:下设森林消防大队、刑侦治安大队、金石桥派出所和花门派出所四个副科级机构。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森林公安局编制人数为24人,实际人数22人,其中在职22人,离退休5人。小车编制数4台,实际4台;房屋面积180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4.7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364.7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4.53万元,减少7.9%,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53.7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364.7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4.53万元,减少7.9%,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9.74万元,行政运行支出265.02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4.7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64.7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费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1)、我局执法执勤车辆增加1台,全国“绿剑行动”、“扫黑除恶”等执法业务大量增加,维护费比2018年增加1.2万元;(2)严格控制招待范围和标准及陪餐人数,2019年接待费比2018年减少3万元。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96.28元,同比上年减少7.53万元,减少7.9%,主要原因是:2018年两人退休,两人调出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隆回县森林公安局采购预算总53.7万元。其中金盾网4.5万元,在林防火及执法宣传资料打印费10万元,办公设备等22.2万元,执法装备10万元,服装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59.99万元,其中:车辆3辆,价值31.58万元,其他通用设备万45.37元,办公家具5.12万元,房屋1312.35平方米,价值177.92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投资总额364.76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补助)353.76万元、纳入预算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1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53.76万元,项目支出为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发表情况特别说明
2019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税金及附加费用、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附件:隆回县森林公安局2019预算公开表格
( 一审: 二审: 刘敏华 三审: 欧阳学军 胡世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