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隆回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内设机构、编制人员、职能职责
1、森林公安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设综合股、政工室和法制股三个股室:下设森林消防大队、刑侦治安大队、金石桥派出所和花门派出所四个副科级机构。
2、单位编制数为24人,其中在职21人;退休12人。
3、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民警警籍,承担全县森林公安领导干部协管、警衔和立功受奖申报工作,组织实施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工作;
(2) 协调、组织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治理,负责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指导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编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专项资金按要求使用。
(4)协调、组织、管理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掌握全县森林防火信息,负责县森林火灾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剂等工作,组织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2023年工作重点
2023年度,我局共接处警126起,出动警力412人/次,查处涉林案件37起,结案37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3人,移送起诉33人,共计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我局深入开展“春夏雷霆”专项行动、“全省生态三湘2023专项行动”等攻坚战役,严格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实现了“三个不发生”和“五个严防”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安保维稳任务,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目前,“生态三湘2023”、“昆仑2023”、“夏季治安打击”等专项行动排名全市前列,取得可喜成绩。
我局先后与县林业局开展了“清风行动”联合执法,与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了“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行动”、“洞庭清波”联合执法,与环保部门开展了“蓝天保卫战” 等数十场(次)联合执法,联合执法效果明显,一批违法犯罪被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制裁,爱护环境、善待生态、保护野生动物等正逐步深入人心。
5、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数量指标 出动警力人次 ≥400人次
查处涉林案件 ≥30起
质量指标 结案件数 ≥28起
移送法院率 ≥70%
成本指标 投入经费 ≥200万元
案件举报奖 ≥1万元
时效指标 年度 2023年
举报奖兑现时间 1年内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经济损失 ≥300万元
森林经济效益 ≥5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公众森林保护意识 提升
森林景观效益 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覆盖率 ≥59%
生态良好率 ≥8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可持续发展 明显
推进科学绿化效果 明显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以上目标均以完成。
(二)部门部门整体情况
收入决算,2023年年末部门决算数662.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主要是因2023年度单位退休了1人。支出决算,公共安全支出655.6万元,占98.92%;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65万元,占0.25%,农林水支出5.5万元,占0.83%。本年度没有结余。
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用于我县森林公安局及派出机构的人员支出、日常运转及涉林案件的处理。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6.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5.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等;公用经费7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租凭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它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其它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情况
2023年度项目我局共有专项资金155.9万元,其中县本级122.9万元,于2023年7月到位,主要用于“长江大保护”补助办案经费、设备采购经费以及其它涉林办案经费。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资年实际使用122.9元,森林防火办公及宣传资料印刷费8.5万元、通信邮电3.4万元、差旅费26.3万元、租贷费2.8万元、劳务费12.5万元、绿化费9.6万元、防火宣传租车费8.9万元、森林巡护21万元、乡村振兴支出8.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6.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逐项审批,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的监管办法。资金使用单位根据使用计划,逐项提出专项资金用款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依次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批准,县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资金指标,并将专项资金拨入国库集中支付特设专户。使用单位申请付款时,提供手续齐全合法的有关付款依据,填写专项资金结算报账审批表,报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3万元,调整预算数11.84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41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基数较少,且本年专项工作支出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14.83万元,原因主要是上年新购了警车。
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调整预算数9.5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9.9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年新购了警车。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总的来看,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较好,资金的使用在推动我县森林保护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导向作用,取得了巨大成绩。
我局接2023年度,我局共接处警126起,出动警力412人/次,查处涉林案件37起,结案37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3人,移送起诉33人,共计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资金拨付严格按程序申报、审批,合理合规使用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资产管理:及时按照要求报送资产情况报表,确保各项资产核算准确、帐实相符、管理到位。
预决算公开: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并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三公”经费情况进行公示。
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报送财政供养信息、存量资金等有关资料及报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人员老化,力量不足。我局民警23人,平均年龄已超过50岁,很多同志体弱多病,加上扶贫等中心工作抽调7人,对于林区大县来说,办案力量严重不足。
(二)森林公安局转隶后,办案数量的增加,成本的开支随之增加,特别是案件鉴定费用没有固定、稳定的财力保障,工作推进有难度。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是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
二是全面实施以绩效导向的全面预算评价体系,通过绩效评价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
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推动单位长远持续发展。
隆回县森林公安局
2024年4月27日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23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24 23 95.83%
经费控制情况 2022年决算数 2023年预算数 2023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419,167.78 118,372.08 118,372.08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395,105.78 95,542.92 95,542.92
其中:公车购置 148,250.00 0 0
公车运行维护 246,855.78 95,542.92 95,542.92
2、出国经费 0 0
3、公务接待 24,062.00 22,829.16 22,829.16
县级专项资金: 300,000.00 1228900 1228900
1、业务工作经费 300,000.00 1228900 1228900
2、运行维护经费
公用经费 1,748,626.47 718,786.41 718,786.41
其中:办公经费 220,569.42 106183.16 106183.16
水费、电费、差旅费 31,051.24 196107.15 196107.15
会议费、培训费 290,169.00 38226 38226
政府采购金额 193,964.00 560960 560960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6485609.19 5068858.96 5068858.96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批复规模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2023年完工项目)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说明:“县级专项资金”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县级专项资金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填表人:毛凤桃 填报日期:2024.04.29 联系电话:13647398130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预算单位名称 隆回县森林公安局
年度预算申请(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38.8 662.75 662.75 10 94.5 10
按收入性质分;662.75 按支出性质分:662.75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662.75 其中:基本支出:506.89
政府性基金拨款: 县级专项资金:122.86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狠抓森林保护工作,完成主涉林案件处理任务。 做好全县森林防火、杜绝滥砍滥伐行为,保护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工作。 狠抓森林保护工作,完成主涉林案件处理任务。 做好全县森林防火、杜绝滥砍滥伐行为,保护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5分) 数量指标 出动警力人次 ≥400人次 412人次 10 10
查处涉林案件 ≥30起 37起 5 5
质量指标 结案件数 ≥28起 37起 5 5
移送法院率 ≥70% 90% 5 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年底 2023年底 5 5
成本指标 案件举报奖 ≥1万元 ≥1万元 10 10
投入经费 ≥200万元 662万元 5 5
效益指标(35分)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经济损失 ≥300万元 400万元 10 10
森林经济效益 ≥50万元 60万元 5 5
社会效益指标 公众森林保护意识 提升 提升 5 5
森林景观效益 提升 提升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覆盖率 ≥59% ≥56% 3 2 因退林还耕森林面积减少。
生态良好率 ≥80% ≥80% 2 2
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可持续发展 明显 明显 5 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达90% 90% 90% 10 10
总分 100 99
填表人:毛凤桃 填报日期:2024.4.26 联系电话:17673786911 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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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
毛凤桃
二审:
戴勇军
三审:
欧阳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