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什么人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是本人自愿向党组织写了入党书面申请;二是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优秀的同志。
申请书的内容包括: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信念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2、怎样确定?
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 党组织培养考察
1、 由党组织指派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2、 怎样培养?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适当工作或定期送到党校培训等方法进行。
3、 培养时间;1年以上。
4、 培养内容和要求:
培养期间,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汇报一般应形成书面材料。
5、 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上填写一次考察情况,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三、确定发展对象
1、 确定什么人为发展对象?通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且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学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2、 怎样确定?
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汇报和意见→听取党小组的讨论推荐意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审阅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审查培训发展对象
(一) 审查
审查的内容:一是本人的政治历史。二是直系亲属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 培训
1、 时间:一般为5—7天(不少于40个学时)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可用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代替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
2、 地点:各级党校
3、 内容: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入党培训教材》等。
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填写《入党志愿书》
在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并且合格报上级党委同意后,在准备讨论其入党问题之前,党支部要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1、党支部书记在发《入党志愿书》前,应找发展对象认真谈一次话。
2、发展对象规范填写《入党志愿书》。
第一, 要有严肃、认真、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第二, 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第三, 对《入党志愿书》上的各个项目要填写准确。
3、 入党介绍人填写有关内容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党支部原来确定的培养联系人担任。
4、 支部讨论审查。
六、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
一般应经过以下步骤:
1、 发展对象本人向支部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 支委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政审情况。
3、 入党介绍人实事求是地向党员大会介绍发展对象的思想、工作等情况。
4、 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5、 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发表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6、表决。
7、支部书记将表决情况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的"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内,然后支部书记签名并加盖支部公章。
七、公示
推行公示制,即在党支部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由所在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对象进行公示。
1、公示的内容:新发展党员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党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受理群众意见的方式、时间、地点等。
2、公示的范围和方式:一般在发展新党员对象所在单位张榜公布。
3、公示的时间:5—7天。
4、公示情况的处理:对没有举报或经核实举报不实的发展对象,可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对群众意见大、经调查确有问题,不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应重新审议,不予发展。
八、 县委组织部审查
基层党委在审批新党员之前,要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教育情况、入党前集中培训情况、党支部大会讨论情况、公示情况以及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党支部综合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政治审查意见等全套入党材料。
审查情况的处理:县委组织部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在《发展新党员审查表》上签具意见,书面下达给基层党委。经审查符合党员条件,但入党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不齐或程序不规范的,由基层党组织补报或重新办理;发现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建议基层党组织重新审议,不予审批;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现象的,要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及时查处。
九、党委审批
1、党委派人找发展对象谈话。
2、将谈话情况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的"谈话情况记录"栏。
3、党委讨论表决。
4、通知支部在党员大会上 宣布研究结果。
十、预备党员宣誓
申请入党的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入党后,即为预备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一般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
十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入党要有一年的预备期。规定党员预备期是为了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和教育,以保证党员的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
十二、预备党员转正
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 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 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
3、 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 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并提出意见。
5、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 报上级党委审批(3—6个月内)
(1)符合条件的,按期转正。
(2)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延长预备期,时间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3)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7、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支部,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
8、预备党员转正后,《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经过以上"十二步"入党的,党员发展工作是做得好的,是符合程序的,党员的质量是有保证的;反之,则是不合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