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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宣传标语
文件名称: 计划生育宣传标语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3-0009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司门前镇
发文日期: 2013-12-28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3-08-21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宣 传 标 语

1、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稳定低生育水平。

2、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一场今冬明春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攻坚战。4、全党动员,全民参与,迅速掀起计划生育集中服务高潮。

5、狠抓"四术"措施落实,控制计外人口出生。

6、稳定国家计生政策,共创和谐美满家园。

7、违法生育必须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拒不交纳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9、禁止采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10、采取综合措施 控制人口数量 提高人口素质 改善人口结构。

1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

12、坚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基本政策。

13、公民有合法生育的权利,有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4、实行避孕节育是为了您的健康和家庭幸福。

15、人口素质提高,优生优育是保障。

16、婚育新风进万家,神州盛开幸福花。

17、优生优育一枝花,幸福家庭人人夸。

18、控制人口,国之根本,少生优生,民之心声。

19、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0、人口警钟天天敲,计划生育时时抓。

21、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

22、计生国策连百姓,奖励扶助暖人心。

23、自然和谐,创造美丽世界,性别平衡,构建幸福家庭。

24、为明天更美好--请少生优生

25、必须长期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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