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文件名称: 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3-0036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预警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司门前镇
发文日期: 2013-12-28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3-05-06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司门前镇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及时、高效、妥善地应急处置我镇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因群体性上访而影响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无序上访均列入本预案。主要包括:

(一)镇居民(村民)因征地、拆迁、房屋、工作安置等出现矛盾而引发的群体上访。

(二)部分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因基本社会保障问题难以解决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

(三)部分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因工作安置未果、生活困难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

(四)堵塞铁路、公路、桥梁、重要场所、冲击党政机关的群体性上访。

(五)其它突发性的群体性上访。

二、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等级划分

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按照严重程度分为:I级群体性上访事件、II级群体性上访事件、非法游行集会事件、"两堵"事件。

(一)I级群体性上访事件为镇发生的,居民(村民)、直属单位职工,一次性5人以上进京或10人以上去省上访,聚众围堵省、市、县党政机关大门,聚众堵路(城市主干道)群体性事件。

(二)II级群体性上访事件为我镇发生的,居民(村民),直属单位职工,一次性20人以上去市、县上访,并聚众围堵县政府大楼一楼大厅、综合会议或强占县领导办公室,直接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且不听劝阻的群体性事件。

(三)非法游行集会事件为我镇某处,发生未经申请和批准,一次性5 0人以上集体性非法游行集会事件。

(四)"两堵"事件为我镇某处(含以我镇人员为主体,在镇域外),发生非交通类群体性堵路、堵桥等案件。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指挥部。镇武装政法委书记任指挥长,综治办主任任副指挥长,成员由镇政办、综治办、社会事件科、信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村主要负责人。一旦发生I级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其职责:

1、镇党政办:协助指挥部做好预案启动后的组织指挥,做好应急处置过程中综合协调,负责车辆的调配。

2、综治办、信访:负责收集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掌握事态发展趋势,配合公安部门处理、恢复党政机关和社会秩序,负责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

3、综治办:配合公安部门,处置行为过激、不听劝阻、围堵党政机关大门、大厅、强占会议室和领导办公室,甚至堵路等严重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扰乱社会秩序、交通秩序人员的违法行为。

4、综治办、各村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做好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警、预报和应急预案、矛盾化解工作,做到信息畅通、预案措施具体、矛盾化解及时。

四、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一)Ⅰ、Ⅱ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

一旦发现或发生Ⅰ、Ⅱ级群体性上访事件,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各部门、各村按照职责立即展开工作。(1)进行劝访,将上访人群带离现场,疏导分流上访人群;(2)配合镇信访办做好接待工作;(3)梳理矛盾的根源,有针对性做好化解工作,对的过激行为且不听劝阻、肆意堵门、堵路、强占领导办公室、会议室、谩骂、殴打现场工作人员,继续聚众滋事等违法行为的为首分子,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二)非法游行集会事件、"两堵"事件的处置

接到此类报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人员迅速赶至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好现场秩序;有针对性做好疏散工作,确保处置工作落在实处;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现场伤员的救治和向医院转移的工作。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