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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文件名称: 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3-0036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预警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司门前镇
发文日期: 2013-12-28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3-04-22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司门前镇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及时、高效、妥善地应急处置我镇突发的刑事案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状态的界定

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为我镇某处发生的,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和危害,对社会治安的稳定有重大影响,并可能产生重大后果的案件。根据紧急和严重程度及类别分为群体性械斗案件、劫持人质案件、恐怖案件、投毒案件、纵火案件。当区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即启动本预案:

(一)群体性械斗案件在我镇某处,发生两个以上群体械斗,出现群死群伤的案件。

(二)劫持人质案件在我镇某处,发生犯罪嫌疑人劫持公民为人质案件。

(三)恐怖案件在我镇某处,发生由恐怖分子制造的,以人群、交通工具、建筑物为爆炸和破坏目标的恐怖案件。

(四)投毒案件在我镇某处,发生犯罪嫌疑人在食物、水源等处投入有毒物品,造成多人中毒、死亡的案件。

(五)纵火案件在我镇某处,发生犯罪嫌疑人蓄意放火,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案件。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处置突发性邪教类事件工作指挥部。镇武装政法委书记任指挥长,综治办主任任副指挥长,成员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指挥部下设1办3组。即:办公室、应急处理组、宣传教育组、后勤保障组。区域内一旦发生突发性重大政治事件,镇指挥部立即进入急处置状态。其职责:

1、办公室:由镇党政办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部门协助。负责落实指挥部领导指示;负责突发性重大政治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统一调配人员和物资。

2、应急处理组:由辖区派出所负责,综治办、人武部等部门协助。负责突发性重大政治事件现场秩序的维护和围观人群的疏散;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救治、处理和转移。

3、宣传教育组:由镇党政办负责,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协助。负责做好突发性事件发生地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全面、准确地做好政策和对外宣传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镇财政所等部门协助。负责镇指挥部门及工作人员所需车辆及用品的供应;负责处置重大政治事件所需经费的保障。

三、应急情况的处置

(一)警情报告。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警情,有关方面(公安派出所、村委会、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内按《总体预案》规定的报告程序报告,同时实施现场控制,并及时续报后续情况。

(二)指挥部启动预案并发布指令。镇指挥部接到突发性重大政治事件警情告后,根据警情发生地情况,启动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并视情设置现场指挥部。

(三)各应急组投入工作。各应急组接到指令吾,应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或相关地点,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四)应急处置。发生群众性械斗案件、挟持人质案件、恐怖案件、投毒案件以及纵火案件的处置。接到此类报警,立即向县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启动《突发重大政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相关人员迅速赶至现场,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安排下,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现场秩序,疏导围观群众,尽量缩小影响范围;协助好卫生部门做好现场救治伤员和向医院转移工作;全力做好当地居民的思想稳定工作,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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