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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文件名称: 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3-0036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预警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司门前镇
发文日期: 2013-12-28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3-03-08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司门前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及时、高效、妥善地应急处置我镇突发的重大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情况的确定

重大火灾事故为在我镇范围内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在火场内有多人被困,死亡3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3人以上火灾事故,即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抢救和处置工作,由镇党政一把手总负责。镇政法书记任指挥长,分管安全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镇各单位责人。指挥部下设5个组。即:综合协调组、现场抢救组、警戒保卫组、援兵安置组、善后恢复组。其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负责。

2、现场抢救组由医院负责,人武部协助。

3、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负责,综治办协助。

4、援助安置组由财政所负责。

5、善后恢复组由城建城管办负责。

三、预案启动后的工作要求

指挥长在下达启动火灾应急抢救预案的命令后,各工作组的主要负责人应以最快的速度赶往现场指挥部接受领导任务,迅速组织相应人员和机械设备及其他物资投入抢救工作,缩短准备时间。具体程序为:

(一)指挥长下达命令后,以最快捷的办法召集各工作小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通报情况、交待任务、明确要求,并迅速赶到现场直接指挥。

(二)各工作组按照分工迅速组织投入现场抢险,或按自己的职责展开工作。对具有化学危险品和具有爆炸可能的危险场所,要特别交待清楚各种注意事项。

(三)近日现场的各种人员尽可能分区展开实施抢救。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未经授权的现场人员不得接受媒体采访和发布新闻信息,接待采访和发布信息均由镇党政办负责统一扎口。

(二)各工作组在抢险过程中未经指挥长批准不得中途抽人,更不得以已完成任务为由提前撤出。

(三)确保通讯设备通畅,所有参与抢险工作人员的手机必须确保证24小时候待机。

(四)因抢险必须投入设备和资金的单位,和被征用的车船、物资、仓库等,待任务完成后进行清算。无偿借用的房屋和财产物资由经办单位尽快交还原单位,遗失和损坏的必须相应赔偿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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