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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水办【2011】36号有关规定,经隆回县石漠化治理水土保持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县石漠化治理水土保持2011年度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隆回县水土保持局。
2、项目名称:隆回县2011年度石漠化治理水土保持项目。
3、建设地点:桃洪镇、三阁司镇、南岳庙乡。
4、建设规模:排水沟9.3km,维修山塘23座,总投资170.07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地方投资。
6、建设工期:90天(日历日)。中标后15日内开工。
7、质量标准:合格。
8、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分3个标段。Ⅰ标段包括三阁司镇五里、紫河、沙坪等村的排水沟和山塘维修工程;Ⅱ标段包括南岳庙乡木塘、桃冲、寨建等村的排水沟和山塘维修工程;Ⅲ标段包括桃洪镇竹塘村的排水沟、山塘维修。
二、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1、潜在投标人应为建设行政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水利、路桥、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近三年来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过类似工程(水利水保工程)施工,并没有拖欠过民工工资、没有同业主发生过合同纠纷,自愿服从甲方质量规定要求及其他有关约定。同时属于下列范围之内:
(一)2011年度评审入围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粮田改造项目或农业局新增粮食产能建设项目的施工队伍;
(二)2011年度在隆回县水土保持局农发水保项目、财政局支持现代农业富硒优质稻项目、烟基工程项目等中标的施工队伍。
3、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施工建设必备的资金、施工设备,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
4、潜在投标人或潜在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投标。
(一)在本建设项目或招标工程准备阶段曾被招标人聘用为本招标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二)已被聘用为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
(三)为保证工程质量,便于项目质量监督,县水保局干部职工及单位班子成员和项目负责人的直属亲戚不能参加工程投标。
三、评标方法
采取"合理定价、抽签定标"的方法。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一) 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8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隆回县水土保持局会议室(广电大厦四楼)。
(三)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建设行政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水利、建筑、路桥等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企业开设银行账户证明;②2009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已竣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③与上述合同相符的已竣工工程照片2张(8寸规格),并在照片背面注明施工时间××年××月、地点:××乡(镇)××村××地名,并加盖原招标方即甲方单位的公章;④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和资料应同时提交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备案。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报名时须交纳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工程开工30天后,返回50%,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后全部返还。未中标者,抽签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隆回县水土保持局会议室(广电大厦四楼)。
五、有关要求
(一)禁止投标人报名时以虚假合同或冒用他人工程报名,违者,除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在隆回县水土保持工程招标中报名。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投标人提供虚假合同或冒名工程报名,违者,报相关部门处理。
联系人:王宝林,肖爱梅
联系电话:139****3339,153****6012
隆回县水土保持局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