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审投报〔2012〕2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隆回县审计局关于隆回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
水土保持工程决算情况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2年4月30日至5月14日,对隆回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隆回县水土保持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已书面承诺对共所提供的竣工决算资料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我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与下达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水保[2011]27号),隆回县2011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计划安排资金26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56万元,投劳折资26万元,其他资金40万元,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农综办按照上级批复联合行文(隆财农指[2011]47号)下达了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方案。
二、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隆回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实际到位资金1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56万元。
三、资金使用情况
隆回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总共完成投资1937365.16万元,其中:(一)基本建设支出1652000.16元,(1)坡改梯及水系配套工程685435.91元,(2)水保林投资100000元,(3)封禁治理投资45000元,(4)经果林投资460352元,(5)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投资361212.25元;(二)项目管理费和科技推广费支出216165元;(三)工程监理费30000元;(四)幼林管护费支出39200元。结存基本建设资金22634.84元,其中:暂存工程监理项目管理费8635元。
四、审计评价
1、能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办法》及《邵阳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实施细则》的要求,实行县级专户报账,能按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和审批制度执行;按财政有关规定实行了招投标。
2、资金支出与实施计划相符,会计记录真实可靠,手续完备,资金使用管理符合规定,做到了专款专用。
五、审计建议
进一步加强资金和工程管理,做好工程的后期管护,确保投资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审核:刘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