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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迅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邵商[2015]79号)文件的精神,以吸取和避免天津港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事故的发生,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县公安消防大队协调,制订了联合检查文件(隆商字〔2015〕11号),下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服务中心和各大型商场市场,并要求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督查整改。 8月24日-25日会同县公安消防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城各大型商场、市场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重点
1、硬件管理:对场所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是否老化,应急通道和安全出口有无封闭、堵塞、占用等。
2、软件管理:一查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二查安全责任是否到人;三查制度是否完善;四查安全值班记录是否齐全;五查安全保障和应急措施的制度落实情况。
3、其他方面:严禁在商场、超市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同时各场所还应加大夜间巡查力度,防患于未然。
二、检查情况
通过检查,我县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总体较好,多数企业从管理层到一般员工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逐步建立了安全责任体系。
1、部分超市安全出口不够畅通,障碍物存放较多(尤其是易燃物品和堆积的货物);
2、个别超市消防器材配备不达标,消防安全标识不明显,应急灯不能显示,消防栓周围堆放其它杂物,导致使用不便;
3、应急通道门安装普遍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
4、个别市场因混合所有制因素造成管理难度较大,脏、乱、差现象严重。
三、组织消防安全培训
对被检查企业存在的问题,检查组严肃地予以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加强职工安全培训,经常性地开展消防演练和安全自查。
8月26日,在县公安消防大队会议室举办了消防知识培训,县城范围内十家大型市场、超市、家具大卖场的负责人和消防安全专管员参加了培训。
四、下步工作
我局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商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常性地对各商场、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商贸流通企业的消防安全。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