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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商务(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商务(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8-0017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18-09-11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8-08-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粮食流通、粮食储备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协调并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制订的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对全县粮食的安全检测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确保军队粮食供应;承担县级储备粮食的行政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食的购销计划、轮换计划和具体实施及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和检查工作,实施粮食收购许可证制度;做好原24家粮食改制企业后续遗留问题的处理和原国有粮食企业留置资产的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人数为 27 人,实际人数 60 人,其中在职 27人,离退休 33 人。小车编制数 0 台,实际 0 台。遗属补助人数 3 人,房屋面积 1000 平方米,固定资产 113 万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689.68万元。比上年增加33.7%。总支出689.68万元,比上年增加33.7%。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68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7.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收入322万元;与2016年比较增加173.9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拨入粮食安全检测专项设备购置经费20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68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67.6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2万元;与2016年比较增加173.9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拨入粮食安全检测专项设备购置经费200万元。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689.68万元,比上年增加33.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6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收入322万元;与2016年比较增加173.92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689.68万元,比上年增加33.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6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67.68万元。比上年增加44.69万元,增加13.8%。财政拨款支出367.68万元,比上年增加44.69万元,增加13.8%。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89.68万元。基本支出:367.6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95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60.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9.46万元。项目支出: 322万元。与2016年增加173.9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拨入粮食安全检测专项设备购置经费200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万元,交通费1.5万元,决算数为4.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6万元,决算数为2.98万元,大多是2017年4月20日以前的接待开支。交通费预算1.5万元,决算支出1.15万元,主要是公车移交之前的支出和确因公务需要的租车费用。

“三公”经费减少变化情况说明选择以下一种:

1、减少: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2.97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1、没有政府性基金决算:我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公开表注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我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67.68万元。与比上年增加44.69万元,增加13.8%。财政拨款支出367.68万元,比上年增加44.69万元,增加13.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干部、职工的正常工资调整,二是正常工作量增加的费用;三是扶贫工作所增加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无公车和大型设备:我局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隆回县商务(粮食)局决算公开表格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范志明 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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