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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市城区公共场所扫码查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文件名称: 转发关于加强市城区公共场所扫码查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034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预警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2-10-2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10-24 有效期: 永久
近期,我市部分区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精准高效做好市城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公共场所扫码查验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严落实经营场所主体责任
各经营场所要严格按照要求推广使用场所码,做到规范张贴、监督扫码、逐人验码。严格执行“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或36小时核酸采样证明方可进入”的规定,不得存在以“亮码”代替“扫码”“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等违规情形,切实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
二、从严落实行业单位主管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场所码、核酸检测宣传推广力度,指导各类经营场所规范申领、使用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并督促行业内重点人群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要加强督导巡查力度,对拒不配合场所码使用和未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采取处置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机关内部场所码、核酸检测查验工作。
三、从严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
按照属地原则,三区及邵阳经开区要对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开展全覆盖、滚动式督导检查,对场所无码、有码不扫、扫码不验、验码不严等问题,监督整改到位。对不履行管理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从严落实核酸检测扫码责任
广大市民要按规定积极主动参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对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缺检一次系统将自动赋黄码、连续缺检两次系统将自动赋红码。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当主动亮码、扫码、出示核酸检测证明,不得逃避扫码查验、出示虚假扫码结果和核酸检测证明。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扫码,动员亲属、好友和身边群众积极参与扫码、出示核酸检测证明。市纪委监委将对拒不配合扫码查验、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的公职人员进行问责追责。
特此通告
邵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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