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财政局《关于隆回县财政局开展2017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18]1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绩效评价的程序和办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本局整体支出进行了全面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隆回县食药工质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2018年11月25日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曾祥虎 曾祥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