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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含对乙酰氨基酚的感冒药合理使用是安全的公众不必恐慌
文件名称: 安全警示:含对乙酰氨基酚的感冒药合理使用是安全的公众不必恐慌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4-0005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安全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4-10-29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4-01-27 有效期: 长期公开

近日,美国药品监管机构发布信息,建议停止处方和调剂单剂量含对乙酰氨基酚超过325mg的处方药。不少公众担心部分感冒药中单剂量含对乙酰氨基酚超过325mg还能否继续使用。为指导公众安全使用感冒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

  美国药品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并非针对感冒药,而是限制处方药中对乙酰氨基酚的量。这些处方药为对乙酰氨基酚与阿片类镇痛药或镇静催眠药的复方制剂,主要用于中重度疼痛的治疗。服用过量的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导致严重的肝损伤,FDA采取上述措施的目的是帮助消费者避免这一风险。因感冒药服用时间较短,因此这一控制措施并不包括作为非处方药的含对乙酰氨基酚感冒药。美国药品监管机构同时强调对乙酰氨基酚每日用量不超过4g。

  肝损伤是对乙酰氨基酚的已知不良反应,过量使用、长期用药和用药期间饮酒会增加其肝损伤风险。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日常监测未发现使用含对乙酰氨基酚药品存在导致严重肝损伤的突出风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公众,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按规定的用法用量服用感冒药,不要同时服用多种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品,用药期间不要饮酒。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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