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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上学期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文件名称: 关于2014年上学期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4-0005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安全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4-10-27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4-06-04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根据《2014年隆回县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食药监局、县教育局于2014年3月至4月联合对全县学校食堂(含幼儿园食堂,下同)及其周边餐饮店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3月5日至4月28日分三组出动检查车辆128台次、食品安全监督员616人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46所(其中高中和职中8所、初中62所、小学122所、幼儿园154所)、学校周边小餐馆36家,学校食堂就餐总人数86922人。有305所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持证率为88%;食品从业人员832人,826人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持证率为99% ;责令325所限期整改;立案处罚28所;没收三无产品750公斤;责令22所无证单位尽快创造条件申办。根据2014年上学期的检查情况,对全县258所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一年以上的学校食堂进行动态量化分级,其中A级4所,B级66所,C级188所。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状况,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检查结果

(一)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以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组织领导机制,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订了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投入了大量资金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使得食堂工艺流程布局基本合理,做到了操作流程无交叉污染。现对29所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和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1、食品安全示范单位(4所)

万和实验学校、荷田乡中学、滩头镇中学、六都寨镇马坪九年一贯制学校

2、食品安全先进单位(25所)

隆回一中、六都寨镇中学、南岳庙镇沙子坪中学、六都寨镇中心小学、七江镇中学、荷田乡黄皮小学、荷香桥镇左家谭小学、石门乡完全小学、西洋江镇苏河中心小学、桃洪镇桃花坪中学、小沙江镇文明学校、麻塘山乡烟竹坪小学、司门前镇中心小学、岩口镇中学、岩口镇大观中学、金石桥镇高洲初级中学、司门前镇中心小学、隆回县特殊教育学校、雨山铺镇中学、桃洪镇梨子园小学、雨山铺镇盘古坝完小、小沙江镇中心幼儿园、荷田乡中心幼儿园、三阁司镇贵怡园幼儿园、桃洪镇金鹰卡通幼儿园。

(二)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学校法人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隐患多,部分学校食堂无证经营或者经营违禁食品。现对30所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比较差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1、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学校(22所)楚云中学、三阁司镇晨曦小学、桃洪镇天福小学、横板桥镇罗子团小学、麻塘山乡阳光幼儿园、麻塘山乡金鹰幼儿园、麻塘山乡春雨贝贝幼儿园、七江镇新大地幼儿园、六都寨镇丁山中心幼儿园、荷香桥镇印足幼儿园、荷香桥镇伍娇幼儿园、荷香桥镇飞龙幼儿园、荷香桥镇九牛坳幼儿园、荷田乡青龙幼儿园、荷田乡大地幼儿园、北山镇阳关幼儿园、桃洪镇青花江幼儿园、桃洪镇木良幼儿园、三阁司镇长铺中心幼儿园、三阁司镇智慧树幼儿园、三阁司镇小精灵幼儿园、横板桥镇飞星幼儿园。

2、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违禁食品学校(6所)隆回九中、羊古坳乡中团中学、滩头镇文成中学、桃洪镇朝阳艺术幼儿园、桃洪镇百灵鸟幼儿园、桃洪镇小博士幼儿园。

3、学校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到位,经责令整改后仍不到位学校(1所)石门乡合共小学。

4、食品操作间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杀虫剂)幼儿园(1所)滩头镇中心幼儿园。

三、存在问题与处理情况

有22所学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违法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部分学校已在申办);有6所学校在食品经营加工过程中存在违禁食品;有6名食品从业人员未体检培训;有52所学校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三防设施不全;有88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不健全;有45所学校釆购食品索证索票不全、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和经营违禁食品等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对其他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今后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举办一期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分期培训食品从业人员;各学校在食品安全宣传周要求有2条宣传标语,1个宣传栏,1节食品安全健康教育课;各学校每年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二)继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办理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继续做好量化分级评审工作。

(三)加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次专项整治限期整改没有到位的学校食堂将依法予以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多的单位法人进行约谈和风险评估,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完善创建示范标准,2014年度将在全县各类学校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充分发挥好示范食堂的带动作用。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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