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安全警示:关于预防菜豆食物中毒的风险提示
文件名称: 安全警示:关于预防菜豆食物中毒的风险提示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5-0008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安全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5-06-08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5-06-08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今年以来因食用未烧熟菜豆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均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为预防食用菜豆中毒,保障公众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发出以下风险提示:

菜豆,包括扁豆、四季豆、芸豆、刀豆等。食用未烧熟煮透的菜豆会导致食用者中毒,中毒一年四季均可发生 ,以夏、秋季为多。生的或未煮熟的菜豆含有较丰富的红细胞凝集素和皂苷,这两种生物毒素分别具有红细胞凝集和溶血的作用,进入人体后发挥生物作用而致病。皂苷主要在菜豆的外皮内,只要烹调时间足够就能消除其毒性。

菜豆中毒的潜伏期多在1小时左右,一般不超过5小时,主要为胃肠炎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也有头晕、头痛、胸闷、出冷汗、心慌、胃部烧灼感等,病程一般为数小时或1~2天,一般程度的中毒可自愈,严重者需就医治疗。

预防菜豆中毒最有效的措施是烧熟煮透,无论是炒、炖、凉拌,都要加热至菜豆失去原有的生绿色,食用时无豆腥味,不能贪图色泽或脆嫩的口感而减少烹煮时间。烹调时,要使厨具内所有菜豆均匀受热,尤其是学校(含托幼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在烹调量较大时,应保证所有菜豆烧熟煮透。

消费者在外就餐食用菜豆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就医,除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外,还应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06月08日 发布)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