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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季野菜食用安全的风险提示
文件名称: 关于春季野菜食用安全的风险提示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6-00089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安全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6-05-03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6-05-03 有效期: 长期公开

野菜是指自然生长的未经广泛人工栽培的可食用草本或木本植物,一般春季食用较多,具有独特风味。野菜可作为鲜菜用来生食凉拌、炒食蒸煮、配菜做汤,也可用来晒干菜、制酸菜、腌咸菜等。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系统共收到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68起,中毒人数1045人,死亡89人,绝大多数死亡发生在家庭,主要原因为误采误食。为了保障消费者安全食用野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发出以下风险提示。

一、野菜和栽培蔬菜一样,营养成分丰富,但影响会有差异。食用野菜重在尝鲜,难以满足人体所有的营养需求,应注重食物多样性和膳食平衡,不宜多吃。

二、野菜采摘要注重新鲜,不认识、不熟悉的野菜不采、不吃,卫生环境较差的区域及公路周边的野菜也不要采摘。生食野菜应清洗干净。对不宜生食的野菜,需要经浸泡、蒸煮、烹调等处理。

三、野菜生产经营者应严把原料关,严禁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野菜,同时保证原料新鲜安全,采用合理的贮藏条件、加工及烹调工艺。野菜生产企业应保证产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并出厂检验合格。

四、我国野菜资源相对丰富,但应注重资源可持续利用,避免大规模采摘,影响甚至破坏环境和生态平衡。

五、如食用野菜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应证据;对涉及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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