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节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饮食篇
文件名称: 节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饮食篇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18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安全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市监局(县食药监局)
发文日期: 2017-01-20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7-01-19 有效期: 长期公开

逢年过节,走亲访友,吃喝多、运动少。为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节日期间饮食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饮食清淡,不油腻。吃得过于油腻,会导致能量过剩,加重肠胃负担,引起体重增加,甚至肠胃疾病。应选择脂肪含量低、能量低的食物,并不要过量食用。肥肉、动物内脏等应适量少吃,鱼、虾、蚌、贝等水产品脂肪低而富含优质蛋白质,可以适量多吃一些。

  二、适量为止,不过饱。注意控制食量,不要吃得过于饱胀。节日期间不同平时,饮食缺乏规律,要饮食适量,短时间内摄入太多食物、饮料等会引起胃肠功能失调。

  三、食物多样,不单调。要注重饮食合理搭配、选择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样化食物,多吃水果蔬菜,少吃油炸、烧烤食物。

  四、清淡饮品,少喝酒。水是最好的饮料,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6岁以上儿童日均饮水量建议在800-1400毫升,成人在1500-1700毫升。不要喝过凉饮品,少喝或不喝含糖饮料。喝酒要适量,每天不超过低度白酒(38度)50毫升(约1两)所含的酒精量为适量,或饮用葡萄酒不超过150毫升(约1杯)、啤酒不超过450毫升(约1瓶)。

  五、零食零吃,不为主。零食应以水果、坚果等为主。只宜零吃,不能代替正餐。炸薯片(条)等零食能量较多,应少吃或不吃。

  此外,除了注意饮食外,还应经常活动,不能久坐。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