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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煮火腿的消费提示
文件名称: 熏煮火腿的消费提示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20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安全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7-07-13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7-07-1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熏煮火腿是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精选、切块、盐水注射或浸渍腌制后,加入辅料,再经滚揉、充填(或不充填)、蒸煮、烟熏(或不烟熏)、冷却、包装等工艺制作的火腿类熟肉制品。在商场、超市冷藏柜中销售的盐水火腿、里脊火腿、圆火腿、切片火腿、肘花火腿等产品,均属于熏煮火腿。

  一、选购时注意食品包装与标签

  在商场和超市购买时,应选购包装完好、冷藏贮存的熏煮火腿;重点关注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贮存环境是否处于0~4℃的冷藏条件。避免购买胀袋或有汁液渗出的熏煮火腿。

  二、关注质量等级,注意“无淀粉”不等于纯肉

  国家标准《熏煮火腿》将其分为特级、优级和普通级三种质量等级,其蛋白质含量依次为≥18%、≥15%、≥12%,淀粉含量为≤2%、≤4%、≤6%,质量等级在产品标签中有明确标注。肉制品是摄入优质动物蛋白的重要来源,如果淀粉含量过高,肉的营养价值则相对降低,故从营养角度考虑,建议选择质量等级较高的熏煮火腿。但应注意,“无淀粉”熏煮火腿并非纯肉火腿,一般情况下产品中淀粉含量应低于1%。同时,应注意大豆蛋白、豌豆蛋白等非肉类蛋白质的加入同样降低肉类蛋白占比。

  三、及时冷藏、尽快食用

  熏煮火腿购买后,应尽快将其放入冰箱中冷藏贮存,并尽量做到分类、分区单独包装和存放,避免同生食食品或无包装食品接触,并在保质期内尽快食用。食用时,应注意清洁卫生,刀具、案板和餐具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打开包装后未食用完的熏煮火腿应密封放入冰箱中保存并尽快食用完毕。避免食用胀袋、发粘、变色或有明显异味的熏煮火腿。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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