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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办理的第二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如下:
| 隆回县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 |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予以公开 日期 |
| 1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7】第23号 | 欣越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 | 欣越食品有限公司 | 钱松武 |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10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28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2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7】第28号 | 高平镇侯田中学经营超过保持期的食品案 | 高平镇侯田中学 | 曾海之 | 经营超过保持期的食品案;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没收白醋4瓶、罚款5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7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3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7】第29号 | 七江镇新天地幼儿园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七江镇新天地幼儿园 | 谭俊华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罚款2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6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4 | 隆食药工质 案 字[2017]82号 | 刘秀贞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刘秀贞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嫌违反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编号33项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款1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9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5 | 隆食药工质 案 字[2017]83号 | 陈便竹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陈便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嫌违反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编号33项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款1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9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6 | 隆食药工质 案 字[2017]84号 | 肖长江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肖长江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嫌违反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编号33项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款1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30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7 | 隆食药工质 案 字[2017]86号 | 唐舜华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唐舜华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嫌违反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编号33项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款1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30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8 | 隆食药工质 案 字[2017]87号 | 陆卫华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陆卫华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嫌违反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编号33项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30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9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7】第111号 | 隆回县杨小平副食品店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制品 | 隆回县杨小平副食品店 | 杨小平 | 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制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没收猪肚一箱,没收违法所得1870.4元、罚款28129.6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14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10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7】第114号 | 隆回县桃洪镇百灵鸟幼儿园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隆回县百灵鸟幼儿园 | 陈丽华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罚款2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8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11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7】第116号 | 隆回县雨山铺镇雨山中心小学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隆回县雨山铺镇雨山中心小学 | 郭万成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没收大米1袋、罚款6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7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12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7】第118号 | 隆回县滩头镇中学经营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案 | 隆回县滩镇中学 | 赵勇波 | 经营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案;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没收大蒜1袋,罚款10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5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13 | 隆食药工质 案 字[2017]145号 | 张诗鹏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张诗鹏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嫌违反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编号33项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款2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3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14 | 隆食药工质 案 字[2017]150号 | 彭邵群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彭邵群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嫌违反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编号33项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款1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3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15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7】第226号 | 隆回县鸭田镇苗田初级中学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隆回县鸭田镇苗田初级中学 | 李福元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罚款6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25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16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7】第228号 | 隆回县李氏青春粉业食品厂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案 | 隆回县李氏青春粉业食品厂 | 李小青 |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案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5000元、罚款10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5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17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7】第229号 | 张先海豆腐小作坊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案 | 张先海豆腐小作坊 |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案;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12000元、罚款13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5日 | 2017年8月28日 | ||
| 18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7】第230号 | 隆回县老街饺面加工厂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案 | 隆回县老街饺面加工厂 | 肖海涛 |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案;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罚款5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12日 | 2017年8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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