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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消费三提示
文件名称: 食品安全消费三提示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8-0022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安全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02-02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8-02-01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消费者在选购、存储和加工制作食品时应注意以下三方面:

一是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产品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适用人群等。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二是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保存期限不要超过保质期。按照标示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买入,妥善保藏。

三是食品加工制作时应注意清洁卫生。加工人员应洗净双手。制作前确认食材新鲜,没有变质。食材要洗净,刀具、案板和餐具等要清洁并生熟分开。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做现吃。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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