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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办理的食品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如下: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食品汇总) | ||||||||||
| 填报单位: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日期:2019年 11月12日 |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予以公开 日期 |
| 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16号 | 关于张传亮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张传亮 | 张传亮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0 | ||
| 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17号 | 关于杨亲兵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杨亲兵 | 杨亲兵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0 | ||
| 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18号 | 关于伍建才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伍建才 | 伍建才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0 | ||
| 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18号 | 关于吴运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吴运波 | 吴运波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30 | ||
| 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87号 | 关于刘应峰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应峰 | 刘应峰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7 | ||
| 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04号 | 关于李柏英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李柏英 | 李柏英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31 | ||
| 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05号 | 关于邹定洪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邹定洪 | 邹定洪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31 | ||
| 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17号 | 关于了陈正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陈正清 | 陈正清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6 | ||
| 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19号 | 关于了刘仙娥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仙峨 | 刘仙峨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6 | ||
| 1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33号 | 关于了伍先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伍先丁 | 伍先丁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6 | ||
| 1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88号 | 关于了杨凉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杨凉 | 杨凉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7 | ||
| 1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91号 | 关于了孙桃英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孙桃英 | 孙桃英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7 | ||
| 1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06号 | 关于了刘桅伶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桅伶 | 刘桅伶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7 | ||
| 1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05号 | 关于了李承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李承德 | 李承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7 | ||
| 1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38号 | 关于了阳洪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阳洪业 | 阳洪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5 | ||
| 1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41号 | 关于了吴代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吴代元 | 吴代元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5 | ||
| 1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42号 | 关于了李志彪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李志彪 | 李志彪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5 | ||
| 1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42号 | 关于阳小兵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阳小兵 | 阳小兵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6 | ||
| 1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08号 | 关于曾论东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曾论东 | 曾论东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7 | ||
| 2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07号 | 关于戴冬燕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戴冬燕 | 戴冬燕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7 | ||
| 2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92号 | 关于曾俊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曾俊杰 | 曾俊杰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7 | ||
| 2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29号 | 关于谢青群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谢青群 | 谢青群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7 | ||
| 2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66号 | 关于罗中均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罗中均 | 罗中均 | 销售未经检疫的肉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3 | ||
| 2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43号 | 关于戴恩实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戴恩实 | 戴恩实 | 销售未按规定进行经检疫的肉类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5 | ||
| 2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44号 | 关于鲁必先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鲁必先 | 鲁必先 | 销售未按规定进行经检疫的肉类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5 | ||
| 2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45号 | 关于廖中淼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廖中淼 | 廖中淼 | 销售未按规定进行经检疫的肉类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5 | ||
| 2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46号 | 关于唐德国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唐德国 | 唐德国 | 销售未按规定进行经检疫的肉类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5 | ||
| 2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47号 | 关于肖成回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肖成回 | 肖成回 | 销售未按规定进行经检疫的肉类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5 | ||
| 2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11号 | 关于罗尚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罗尚志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4 | |||
| 3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55号 | 关于李玲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李玲华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0 | |||
| 3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60号 | 关于杨第首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杨第首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0 | |||
| 3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85号 | 关于陈玲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陈玲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0 | |||
| 3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98号 | 关于陈乔华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陈乔华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0 | |||
| 3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34号 | 关于卢至新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卢至新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擅自从事豆制品生产加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0 | |||
| 3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37号 | 关于易新星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易新星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0 | |||
| 3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39号 | 关于杨述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杨述飞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12 | |||
| 3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52号 | 关于贺俊瑛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贺俊瑛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擅自从事豆制品生产加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5 | |||
| 3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53号 | 关于王海燕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王海燕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擅自从事豆制品生产加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5 | |||
| 3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54号 | 关于张喜琴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张喜琴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5 | |||
| 4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61号 | 关于邹青华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邹青华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12 | |||
| 4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62号 | 关于蔡长文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蔡长文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5 | |||
| 4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48号 | 关于郑素连无照无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郑素连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9 | |||
| 4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52号 | 关于胡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胡魁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16 | |||
| 4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56号 | 关于谢堂松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谢堂松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23 | |||
| 4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26号 | 关于罗树生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罗树生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4 | |||
| 4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747号 | 关于谢金花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谢金花 |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4 | |||
| 47 | 隆市监罚字[2018]第429号 | 宁英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宁英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司条第一款第(五)项 |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来我局办理手续将罚没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4日 | |||
| 4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34号 | 彭富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彭富梅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司条第一款第(五)项 |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来我局办理手续将罚没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4日 | |||
| 4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41号 | 孙松青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孙松青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司条第一款第(五)项 |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来我局办理手续将罚没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6月28日 | |||
| 5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14号 | 刘祝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刘祝美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来我局办理手续将罚没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19日 | |||
| 5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15号 | 魏粉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魏粉贞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司条第一款第(五)项 |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来我局办理手续将罚没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19日 | |||
| 5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16号 | 罗少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罗少林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司条第一款第(五)项 |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来我局办理手续将罚没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19日 | |||
| 5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01号 | 陈建友销售无中文标识进口食品案 | 陈建友 | 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识进口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来我局办理手续将罚没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19日 | |||
| 54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183号 | 关于彭命红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彭命红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25 | |||
| 55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184号 | 关于方丽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方丽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28 | |||
| 56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189号 | 关于袁美如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袁美如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17 | |||
| 57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190号 | 关于邹彪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邹彪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28 | |||
| 58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191号 | 关于聂清华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聂清华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5 | |||
| 59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368号 | 关于曾湘黔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曾湘黔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4 | |||
| 60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369号 | 关于袁艳波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袁艳波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30 | |||
| 61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370号 | 关于袁桂如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袁桂如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4 | |||
| 62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371号 | 关于李晶晶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李晶晶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4 | |||
| 63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372号 | 关于周丽芳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周丽芳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 | |||
| 64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406号 | 关于刘贵华芳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贵华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3 | |||
| 65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442号 | 关于江怀军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的行政处罚决定 | 江怀军 | 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2 | |||
| 66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465号 | 关于袁湘荣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袁湘荣 | 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第三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0 | |||
| 67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516号 | 关于袁家意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袁家意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8 | |||
| 68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532号 | 关于周伍明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周伍明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5 | |||
| 69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556号 | 关于罗桂莲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罗桂莲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9 | |||
| 70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557号 | 关于彭育琦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彭育琦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9 | |||
| 71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558号 | 关于王树安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王树安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7 | |||
| 72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559号 | 关于邹衡辉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邹衡辉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8 | |||
| 73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560号 | 关于邹俊红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邹俊红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74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820号 | 关于熊义成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熊义成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2 | |||
| 75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7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案 | 阳金海 | 2018年5月,当事人投入资金在隆回县六都寨镇丁山村开设“四海榨油坊”,2018年5月25日开始正式营业。当事人在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11月21日立案调查时,当事人累计加工1200斤花生和菜籽,累计获取加工费5400元,获利1200元。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4 | |||
| 76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9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范科满 | 2013年12月16日当事人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开始在隆回县七江镇水源村从事B、C、D级烟花爆竹(总药量不得超过30公斤)、卷烟、雪茄烟、百货零售,2018年4月16日当事人再次投入6000元从事食品经营。当事人经营食品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18年11月21日立案调查时,当事人获得5000元营业额,获利5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4 | |||
| 77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10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欧阳小明 | 2005年6月5日当事人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石山村从事卷烟、雪茄烟、农机农械、百货零售,2018年1月26日当事人再次投入10000元从事食品经营。当事人经营食品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18年6月21日立案调查时,当事人获得10000元营业额,获利8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1-24 | |||
| 78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11号 | 涉嫌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 | 阳密枚 | 2016年11月4日,当事人投入资金3000元开始在隆回县七江镇农科队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在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当事人一直没有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2018年11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苏志容、张凯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了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对此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8年12月3日,我所执法人员李艳青、肖亚非在第二次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违法行为。2016年11月4日起至2018年12月3日立案调查时止,当事人通过销售粉面获得销售款8500元。因经营不善,当事人暂无获利。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1-24 | |||
| 79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12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谭玉莲 | 2004年3月17日,当事人办理了个体营业执照后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石山村从事卷烟、烟花爆竹、百货经营。2018年3月17日,当事人投入资金进购食品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石山村从事食品经营。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经营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18年3月17日至2018年12月13日立案调查时,当事人累计进购食品4000元,累计销售食品3000元。因经营时间短,当事人暂无赢利。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1-24 | |||
| 80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8]第15号 | 涉嫌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 | 袁小蒲 | 2018年3月,当事人投入资金3000元开始在隆回县七江镇石背居委会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在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当事人一直没有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2018年11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苏志容、张凯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了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对此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8年12月11日,我所执法人员苏志容、张凯在第二次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违法行为。2018年3月起至2018年12月11日立案调查时止,当事人通过销售粉面获得销售款27000元。因经营不善,当事人暂无获利。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1-29 | |||
| 81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8]第16号 | 涉嫌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欧阳志兵 | 当事人自2005年6月6日开始在隆回县六都寨镇新民街经营“隆回县六都寨珠峰超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MA4MHAQBXM,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JY4305240244408)。2018年12月7日我所执法人员李艳青、肖亚非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食品过程中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8年12月24日我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的“隆回县六都寨珠峰超市”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并未按要求进行改正。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1-29 | |||
| 82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8]第18号 | 涉嫌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谭建文 | 当事人自2013年12月5日开始在隆回县七江镇黄花村经营“隆回县七江镇茜宇副食商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MA4MBJQA3F,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JY14305240266323)。2018年8月7日我所执法人员苏志容、张凯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食品过程中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8年12月20日我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的“隆回县七江镇茜宇副食商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并未按要求进行改正。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1-29 | |||
| 83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8]第19号 | <value>涉嫌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尹勇军 | 当事人自2011年7月18日开始在隆回县六都寨镇寨市路经营“爱购超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MA4M08T27H,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92430524MA4M08T27H)。2018年12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李艳青、肖亚非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食品过程中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8年12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的“爱购超市”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并未按要求进行改正。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1-29 | |||
| 84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8]第22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阳金孝 | 2014年4月15日,当事人办理好营业执照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开始在隆回县六都寨镇开发区从事食品经营。2018年12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摆放有:九珍牌一品炒菜料,生产日期:2017年5月17日,保质期:18个月,制造商:阜阳九珍有限公司,产地:安徽省阜阳市颍东经济开发区兴业路109号,净含量:228克每包,共计一件40包。当事人未履行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义务,导致过期食品仍摆在货架上继续销售。2018年12月6我局执法人员将这批货值金额为400元的超过保质期食品查获,至查获之日止,当事人暂无将超过保质期食品售出的情况。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2-20 | |||
| 85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23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王紫花 | 2014年8月18日,当事人开设副食经营店开始在隆回县六都寨镇长裕村从事食品经营。2019年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店内左侧货架上摆放有17瓶“椰腾”生榨椰子汁,该批椰子汁为海南亚马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17年4月20日,保质期为12个月。当事人未履行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义务,导致这批过期食品仍摆在货架上继续销售。2019年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这批货值金额为85元的过期食品查获,至查获之止,当事人暂无将过期食品售出的情况。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2-20 | |||
| 86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24号 | 涉嫌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 | 魏鲜桥 | 2018年5月1日,当事人投入资金6万元开始在隆回县六都寨镇寨市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在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当事人一直没有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2018年12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李艳青、范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了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对此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9年1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范纤、肖亚非在第二次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违法行为。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1月8日立案调查时止,当事人通过销售粉面获得销售款5400元,获利570元。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2-20 | |||
| 87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35号 | 涉嫌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刘细姑 | 当事人自2013年9月开始在隆回县七江镇富家村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MA4MECQF1A,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92430524MA4MECQF1A)。2018年12月20日我所执法人员范纤、肖亚非日常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食品过程中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9年1月21日我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的食品店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并未按要求进行改正。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3-08 | |||
| 88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42号 | <value>涉嫌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刘柏凤 | 当事人自2018年9月15日开始在隆回县六都寨镇金龙温冲村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MA4PY0B889,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92430524MA4PY0B889)。2018年12月18日我所执法人员范纤、肖亚非日常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食品过程中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9年1月23日我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的食品店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并未按要求进行改正。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3-15 | |||
| 89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43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阳清秀 | 2018年8月16日,当事人开设副食经营店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上背溪村从事食品经营。2019年2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店内进门左侧的货架最底层上摆放有两件啤酒:一件为雪花牌勇闯天涯啤酒,该啤酒为华润雪花啤酒(湖南)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17年10月14日,保质期为270天;另一件为雪花牌自然之美啤酒,该啤酒为华润雪花啤酒(湖南)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17年9月7日,保质期为270天。当事人未履行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义务,导致这批过期食品仍摆在货架上继续销售。2019年2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这批货值金额为78元的过期食品查获,至查获之止,当事人暂无将过期食品售出的情况。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3-15 | |||
| 90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44号 | 涉嫌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马良 | 当事人自2013年12月5日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长鄄村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MA4MK6W033,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92430524MA4MK6W033)。2018年10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范纤、肖亚非日常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食品过程中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9年2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的食品店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并未按要求进行改正。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3-15 | |||
| 91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55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肖时慧 | 1997年,当事人投入资金5万元,开始在隆回县六都寨镇农资市场从事食品经营。后来因为税务问题,当事人将营业执照变更成其儿子肖伟明的,但肖伟明并没有参与这个店的经营。2019年3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店内正对大门的货架最上层摆放有7瓶郫县豆瓣,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510103060074,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17年11月3日,生产商:郫县川帝绿色调味品厂。当事人未履行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义务,导致这批过期食品仍摆在货架上继续销售。2019年3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这批货值金额为35元的过期食品查获,至查获之止,当事人暂无将过期食品售出的情况。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4-02 | |||
| 92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58号 | 涉嫌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 | 易燕 | 2018年10月11日,投入资金50000元开始在隆回县六都寨镇寨市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在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当事人一直没有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2018年12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苏志容、肖亚非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了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对此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9年3月22日,我所执法人员苏志容、肖亚非在第二次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违法行为。2018年10月11日起至2019年3月22日立案调查时止,当事人通过销售粉面获得销售款8800元,获利1000元。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4-02 | |||
| 93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76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谭寨花 | 2018年12月26日,当事人投入资金8000元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长鄄村自己家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经营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3月27日立案调查时,当事人累计进购食品6000元,累计销售食品3500元,获利950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4-11 | |||
| 94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92号 | 涉嫌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 | 卢朝阳 | 2018年2月8日,当事人投入资金40000元开始在隆回县六都寨镇寨市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在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当事人一直没有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2018年3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李艳青、肖亚非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了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对此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9年4月1日,我所执法人员李艳青、肖亚非在第二次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违法行为。2018年2月8日起至2019年4月1日立案调查时止,当事人通过销售粉面获得销售款8500元,因生意不太好,暂无获利。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4-18 | |||
| 95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94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谭小翠 | 2014年7月4日,当事人投入资金,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石山村自己家中从事食品经营。2019年4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店内右侧食品货架第二层摆放有1瓶椰钦金椰椰子汁,该食品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18年3月2日,生产商:海南亚马逊食品有限公司;店内冰柜最下层摆放有5瓶杨贵妃苹果醋饮料,该食品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17年9月10日,生产商:郑州动康食品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未履行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义务,导致这批过期食品仍摆在货架上继续销售。2019年4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这批货值金额为30元的过期食品查获,至查获之止,当事人暂无将过期食品售出的情况。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5-07 | |||
| 96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155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阳海桂 | 2018年12月27日,当事人投入资金60000元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社江村自己家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经营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4月8日立案调查时,当事人累计销售食品6200元,尚未获利。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5-07 | |||
| 97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156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阳玉金 | 2016年6月14日,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社凼村经营卷烟、雪茄烟、百货零售,2017年9月18日当事人变更了经营范围后,再次投入2000元从事食品经营。当事人经营食品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19年4月10日立案调查时,当事人获得5000元营业额,暂未获利。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5-07 | |||
| 98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157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欧阳晓华 | 2018年9月12日,当事人办理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青龙村从事食品经营。2019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摆放有:唐人神牌火腿肠,生产日期:2018年9月18日,保质期:180天,生产制造商: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净含量:55克,共15根;谷香莱牌猴菇蛋糕,生产日期:2018年3月18日,保质期:180天,制造商:长沙永罡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50克,共4袋;谷香莱牌蜂蜜蒸枣糕,生产日期:2018年8月2日,保质期:180天,制造商:长沙永罡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50克,共20袋;华沁牌红豆沙面包,生产日期:2018年10月9日,保质期:6个月,制造商:湖南华沁食品有限公司,共14包。以上过期食品的销售价:唐人神牌火腿肠销售价:2元/根;谷香莱牌猴菇蛋糕销售价:1.5元/包;香莱牌蜂蜜蒸枣糕销售价:1.5元/包;华沁牌红豆沙面包销售价:1.5元/包。至我执法人员查获这些货值87元的过期食品时,当事人并未履行定期清理制度,导致这些过期食品仍在货架上销售。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5-07 | |||
| 99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158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胡柏姣 | 2013年7月24日,当事人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开始在隆回县七江镇建华村从事食品经营。2019年4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摆放有:双汇牌爆炒肠,净含量:200g/根,生产日期:2018年10月9日,保质期:6个月,生产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大道1号,共9根;麦得隆牌华夫软面包,生产日期:2018年12月16日,保质期:90天,生产地址:福建省龙海市海澄工业区,共5包;吉利人家牌烤三明治,生产日期:2018年12月6日,保质期:90天,制造商:江西吉利人家食品有限公司,共15包;多美立牌蜂巢蛋糕,生产日期:2018年12月20日,保质期:60天,制造商:漳州市多美立食品有限公司,共8包。发上过期食品的销售价为:双汇牌爆炒肠3.5元/根,麦得隆牌华夫软面包18元/斤,吉利人家牌烤三明治15元/斤,多美立牌蜂巢蛋糕15元/斤。当事人未履行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义务,导致过期食品仍摆在货架上继续销售。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5-07 | |||
| 100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160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郭建淡 | 2015年4月21日,当事人投入资金,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开始在隆回县六都寨镇金龙村从事食品经营。2019年4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店内饲料堆放区摆放有1件(12瓶)芬达牌苹果味汽水,该食品保质期9个月,生产日期:2018年3月7日,生产商:中粮可口可乐华中饮料有限公司。当事人未履行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义务,导致这批过期食品仍摆在货架上继续销售。2019年4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这批货值金额为36元的过期食品查获,至查获之日止,当事人暂无将过期食品售出的情况。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5-07 | |||
| 101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219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李维伟 | 2018年12月27日,当事人投入资金在隆回县六都寨镇中学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经营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累计销售食品8500元,获利15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得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 具;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6-07 | |||
| 102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220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胡龙海 | 当事人经营的纯正红椒油和可口可乐超过保质期,共计138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6-07 | |||
| 103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221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彭喜成 | 当事人经营的趣味食光面包、香菇炖鸡面、圆面香方便面、欧式蛋糕均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为114.5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项: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6-07 | |||
| 104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222号 | 涉嫌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阳庆华 | 当事人2018年10月1日起在六都寨镇寨市街从事小餐饮经营,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本局2018年11月23日责令当事人改正,2019年4月12日止,当事人拒不改正一直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6-07 | |||
| 105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223号 | 涉嫌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肖艳梅 | 2016年6月14日,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社凼村经营卷烟、雪茄烟、百货零售,2017年9月18日当事人变更了经营范围后,再次投入2000元从事食品经营。当事人经营食品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建立食品购进验收记录,经责令改正后逾期未改正。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07 | |||
| 106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336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黎秀婷 | 2019年2月,当事人投入资金6000元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长鄄村自己家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2019年3月13日我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对当事人下达了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办理好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2019年4月23日我所执法人员再次市场巡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旧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23日立案调查时,当事人累计销售食品3000元,尚未获利。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6-10 | |||
| 107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337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马小红 | 2017年12月13日,当事人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长鄄村从事食品经营。2019年4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摆放有:哈尔滨啤酒小麦王,生产日期:2018年8月13日,保质期:6个月,生产商:百威英博(吉水)啤酒有限公司,净含量:500ml/瓶,共3瓶;恬益牌牛奶司考奇硬糖,生产日期:2017年11月1日,保质期:12个月,制造商:湖南省美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共2.76公斤。以上过期食品的销售价为:哈尔滨啤酒小麦王销售价:5元/瓶;恬益牌牛奶司考奇硬糖销售价:16元/公斤。至查获日止当事人未履行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制度,导致这些货值59.16元的过期食品仍摆在货架上继续销售。这些过期食品过期后有没有销售无法确认。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6-10 | |||
| 108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339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刘敏 | 2019年1月20日,当事人与隆回县六都寨镇丁山中学签订了校园连锁超市经营合同书。2019年2月18日当事人投入资金6.4万元开始在隆回县六都寨镇丁山中学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经营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5月8日立案调查时,当事人累计进购食品8500元,累计销售食品4200元,因经营时间短,暂无获利。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6-10 | |||
| 109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340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阳子红 | 2017年12月04日,当事人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开始在隆回县七江镇开发区从事食品经营。2019年5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摆放有:唐人神牌鲜肉棒,净含量:300克/根,生产日期:2019年01月13日,保质期:90天,制造商:湖南省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共10根;达利园牌达利园.派(蛋黄味),净含量:650克/盒,生产日期:2018年11月12日,保质期:6个月,制造商:湖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共2盒;达利园牌达利园.派(蛋黄味),净含量:500克/袋,生产日期:2018年11月12日,保质期:6个月,制造商:湖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共1袋。以上过期食品的销售价为:唐人神牌鲜肉棒销售价:6元/根;达利园牌达利园.派(蛋黄味)盒装销售价:15元/盒;达利园牌达利园.派(蛋黄味)袋装销售价:12元/袋。至查获日止当事人未履行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制度,导致这些货值102元的过期食品仍摆在货架上继续销售。这些过期食品过期后有没有销售无法确认。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6-10 | |||
| 110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341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马海炎 | 2008年10月27日,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长鄄村经营卷烟、雪茄烟、百货日杂零售,2019年3月当事人再次投入8000元从事食品经营。2019年4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其立即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019年4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并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而继续在经营食品。2019年4月23日立案调查时,当事人获得7000元营业额,暂未获利。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6-10 | |||
| 111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443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马忠昂 | 2010年5月25日,当事人投入资金,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长鄄村从事食品经营。2019年4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店内进门第一个食品架摆放有7包“旭日红”金玉瓜,该食品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18年1月4日,产地:湖南长沙,分装商:浏阳旭日食品厂。当事人未履行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义务,导致这批过期食品仍摆在货架上继续销售。2019年4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这批货值金额为28元的过期食品查获,至查获之日止,当事人暂无将过期食品售出的情况。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112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444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欧阳永华 | 2014年6月26日,当事人投入资金,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开始在隆回县六都寨镇飞蛾村从事食品经营。2019年4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店内中间进门食品堆放区摆放有16排(每排5瓶)养胃乳酸菌饮品,该食品保质期8个月,生产日期:2018年8月15日,生产商:达利园乳业(深圳)有限公司。当事人未履行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义务,导致这批过期食品仍摆在货架上继续销售。2019年4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这批货值金额为80元的过期食品查获,至查获之日止,当事人暂无将过期食品售出的情况。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113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473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魏秀连 | 2019年3月,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投入10000元开始在七江镇农科队自己家房屋从事食品经营,2019年4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当事人须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经营食品。2019年5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然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019年5月15日立案调查时,当事人获得4000元营业额,暂未获利。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04 | |||
| 114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474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王凡秀 | 2016年5月27日,当事人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开始在隆回县七江镇农科队从事食品经营。2019年5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摆放有:旺仔牛奶糖(牛奶原味),生产日期:2017年11月13日,保质期:18个月,地址:湖北省仙桃市纺织大道33号,净含量:500克/袋,共7袋;盼盼牌法式软面包(香橙味),生产日期:2018年11月07日,保质期:6个月,地址:汉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河工业区,计量方式:称重,共0.32公斤。凯得灵牌木糖醇口香糖,生产日期:2017年9月11日,保质期:18个月,制造商:无锡市凯得灵糖果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52克/瓶,共32瓶。以上过期食品的销售价为:旺仔牛奶糖(牛奶原味)销售价:15元/袋;盼盼牌法式软面包(香橙味)销售价:10元/斤,凯得灵牌木糖醇口香糖销售价:5元/瓶。至查获日止当事人未履行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制度,导致这些货值271.4元的过期食品仍摆在货架上继续销售。这些过期食品过期后有没有销售无法确认。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04 | |||
| 115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475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肖兴坤 | 2012年8月21日,当事人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开始在隆回县七江镇石背村从事食品经营。2019年5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摆放有:统一牌红油爆椒牛肉面,净含量:108克/包,生产日期:2018年7月12日,保质期:6个月,生产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金霞经济开发区中青路1301号,共25包;康师傅牌香辣牛肉面,净含量:100克,生产日期:2018年10月19日,保质期:6个月,制造商:长沙福满多食品有限公司,共16包。以上过期食品的销售价为:统一牌红油爆椒牛肉面销售价:2.5元/包;康师傅牌香辣牛肉面销售价:2.5元/包。至查获日止当事人未履行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制度,导致这些货值102.5元的过期食品仍摆在货架上继续销售。这些过期食品过期后有没有销售无法确认。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04 | |||
| 116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476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赵文学 | 2012年11月13日,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开始在隆回县七江镇石背村经营卷烟、雪茄烟、百货日杂零售,2019年2月当事人再次投入10000元从事食品经营。当事人经营食品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19年5月23日立案调查时,当事人获得6000元营业额,暂未获利。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04 | |||
| 117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477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周峰 | 2013年7月24日,当事人投入资金,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开始在隆回县六都寨镇寨市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2019年5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店内进门右侧最里面的食品架上摆放有1包(净重5斤)白脱司考奇硬糖,该食品保质期15个月,生产日期:2017年11月23日,生产商:福建雅克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未履行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义务,导致这包过期食品仍摆在货架上继续销售。2019年5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这包货值金额为35元的过期食品查获,至查获之日止,当事人暂无将过期食品售出的情况。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26 | |||
| 118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572号 | 涉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阳锡彪 | 2018年4月24日,当事人办理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青龙村从事餐饮服务经营。2019年5月23日,我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隆回县荷花特色餐饮有限公司厨房内的灶台上摆放有正在使用的:海天牌海天酱油老抽王,生产日期:2017年4月13日,保质期:18个月,生产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东园,净含量:1.9L/瓶,共1瓶;仓房内摆放有:百家鲜牌浓缩鸡汁高汤调味料,生产日期:2017年9月29日,保质期:18个月,生产者:深圳市百家味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500克/瓶,共7瓶;白熊牌调味甜奶素,生产日期为:2017年10月19日,保质期:18个月,生产者:瑞安市百好乳业有限公司,净含量:350克/罐,共6罐。至我执法人员查获这些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时,隆回县荷花特色餐饮有限公司未履行查验制度,导致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仍在使用。因隆回县荷花特色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不知上述过期食品原料的价格,其价值无法确认。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26 | |||
| 119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573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阳习云 | 2019年4月23日,当事人投入资金9万元开始在隆回县六都寨镇狮子街开设“优果园”店,从事水果及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经营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5月27日立案调查时,当事人累计进购食品7500元,累计销售食品6400元,获利1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26 | |||
| 120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574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罗晚姝 | 2019年4月,当事人投入资金5.5万元准备在隆回县六都寨镇马坪村从事食品的经营活动,2019年5月1日当事人正式开业。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经营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立案调查时,当事人累计进购食品4500元,累计销售食品3500元,因经营时间短,当事人暂无获利。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26 | |||
| 121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575号 | 涉嫌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 | 阳玉娥 | 2019年3月5日,当事人投入资金6000元开始在隆回县七江镇开发区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在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当事人一直没有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2019年4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了当事人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而从事小餐饮经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2019年6月20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再次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仍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2019年6月20日立案调查日止,当事人通过小餐饮经营获得销售款3000元,暂无获利。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26 | |||
| 122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576号 | 涉嫌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 | 阳少中 | 2019年6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张凯、范纤在隆回县七江镇水源村的赶集日对集贸市场的猪肉销售户进行肉类检疫证明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的自家100斤猪肉无法提供猪肉的检疫证明,因在非洲猪瘟的特殊时期,本局执法人员当即带着当事人到山上对猪肉进行了烧毁并进行了无公害处理,当事人全程陪同。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26 | |||
| 123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615号 | 涉嫌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 | 阳雨和 | 2004年3月16日当事人办理好个体营业执照后,投入资金47000元开始在隆回县六都寨镇寨市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2012年3月24日当事人在卫生许可证到期后停止了经营活动。2017年7月当事人在隆回县寨市路重新开始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在重新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当事人一直没有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2018年3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张凯、李艳青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了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对此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9年7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苏志容、肖亚非在第二次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违法行为。2017年7月起至2019年7月11日立案调查时止,当事人通过销售粉面获得销售款9500元,因生意不太好,暂无获利。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8-16 | |||
| 124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690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周玉章 | 2006年3月6日,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开始在隆回县荷田乡长鄄村经营卷烟、雪茄烟、百货日杂零售,2019年4月当事人再次投入8000元从事食品经营。2019年7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其立即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019年8月29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并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而继续在经营食品。2019年8月29日立案调查时,当事人获得8000元营业额,暂未获利。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7 | |||
| 125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692号 | 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 | 周玉胜 | 2016年7月19日,当事人办理了相关证照开始在隆回县七江镇棉花园村经营桶装矿泉水的生产、销售,2019年8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其工作人员健康证已过期,需在七日内重新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工作,2019年9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工作人员仍未取得健康证继续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9-27 | |||
| 126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708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王秀贞 | 2016年3月,当事人投入资金在隆回县六都寨镇开发区开设“凯帝宾馆”从事住宿服务,2016年7月1日当事人在宾馆内制作了简易玻璃货柜开始从事少量食品的经营活动。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经营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4日立案调查时,当事人累计进购食品4000元,累计销售食品4500元,获利6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08 | |||
| 127 | 隆食药工质案字[2019]第709号 | 涉嫌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 | 谭显葵 | 2018年2月当事人投入资金60000元开始在隆回县六都寨镇开发区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在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当事人一直没有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2018年3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肖亚非、张凯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了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对此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9年9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匡洪基、肖亚非在第二次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违法行为。2018年2月起至2019年9月17日立案调查时止,当事人通过销售快餐获得销售款55000元,因经营成本高,暂无获利。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08 | |||
| 12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20号 | 关于刘光灯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光灯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1 | |||
| 12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7号 | 关于刘子移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子移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16 | |||
| 13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18号 | 关于叶迪亮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叶迪亮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1 | |||
| 13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5号 | 关于廖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廖币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16 | |||
| 132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38号 | 关于刘荣国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荣国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13 | |||
| 133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37号 | 关于肖云贵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肖云贵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13 | |||
| 134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5号 | 关于刘继开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继开 | 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0 | |||
| 13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07号 | 关于曾祥纲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曾祥纲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4 | |||
| 13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87号 | 关于段绍政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段绍政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4 | |||
| 13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18号 | 关于刘如金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如金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3 | |||
| 13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21号 | 关于宁东平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宁东平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3 | |||
| 13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18号 | 关于宁左维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宁左维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3 | |||
| 14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66号 | 关于唐元军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唐元军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6 | |||
| 14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67号 | 关于尹小文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尹小文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6 | |||
| 14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56号 | 关于刘凯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凯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5 | |||
| 14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88号 | 关于戴凤英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戴凤英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144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002号 | 关于欧阳双菊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的处罚决定 | 欧阳双菊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且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12.28 | |||
| 145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36号 | 关于张友云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案的处罚决定 | 张友云 |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豆皮)生产加工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 | 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9.3.12 | |||
| 14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91号 | 关于禹蒲秀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的处罚决定 | 禹蒲秀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且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26 | |||
| 14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61号 | 关于郑时喜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的处罚决定 | 郑时喜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30 | |||
| 14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32号 | 关于戴罗峰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的处罚决定 | 戴罗峰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4 | |||
| 14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54号 | 关于罗兰花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的处罚决定 | 罗兰花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30 | |||
| 15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38号 | 关于阳爱梅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的处罚决定 | 阳爱梅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7 | |||
| 15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02号 | 关于伍清香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的处罚决定 | 伍清香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30 | |||
| 15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76号 | 关于隆回县荷香桥镇中学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的处罚决定 | 隆回县荷香桥镇中学商店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27 | |||
| 15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53号 | 关于周林花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的处罚决定 | 周林花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27 | |||
| 15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03号 | 关于向述英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的处罚决定 | 周林花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30 | |||
| 15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82号 | 关于陈珍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陈珍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6 | |||
| 15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81号 | 关于贺中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贺中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6 | |||
| 15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83号 | 关于黎恢豪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黎恢豪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6 | |||
| 15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78号 | 关于陈显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陈显忠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的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6 | |||
| 15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15号 | 关于彭木英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彭木英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的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16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22号 | 关于蒋建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蒋建春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的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16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17号 | 关于蒋光军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蒋光军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16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12号 | 关于彭月红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彭月红 | 违法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16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21号 | 关于黄彦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黄彦博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的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16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16号 | 关于刘建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建红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16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84号 | 关于刘春辉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春辉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6 | |||
| 16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80号 | 关于孙长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孙长庚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6 | |||
| 16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18号 | 关于陈正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陈正庄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16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20号 | 关于申用甲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申用甲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16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12号 | 关于申明华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申明华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29 | |||
| 17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59号 | 关于史艳丽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史艳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1 | |||
| 17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53号 | 关于肖长江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肖长江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1 | |||
| 17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56号 | 关于陈便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陈便竹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1 | |||
| 17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55号 | 关于刘荣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荣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7 | |||
| 17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60号 | 关于刘荣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海波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1 | |||
| 17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51号 | 关于黄邦好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黄邦好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的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4 | |||
| 17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44号 | 关于蒋盛贵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蒋盛贵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的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4 | |||
| 17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46号 | 关于范朝辉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范朝辉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4 | |||
| 17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42号 | 关于刘立才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立才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4 | |||
| 17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50号 | 关于唐利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唐利忠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的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4 | |||
| 18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43号 | 关于吴敬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吴敬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4 | |||
| 18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45号 | 关于贺树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贺树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4 | |||
| 18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49号 | 关于申玉哲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申玉哲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4 | |||
| 18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55号 | 关于陈小英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陈小英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的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1 | |||
| 18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58号 | 关于蒋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蒋丹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1 | |||
| 18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54号 | 关于孙林山经营未按要求进行检疫的肉类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孙林山 |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的规定 |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1 | |||
| 18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58号 | 关于尧勇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尧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7 | |||
| 18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34号 | 关于胡涛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胡涛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8 | |||
| 18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33号 | 关于肖体福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肖体福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8 | |||
| 18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40号 | 关于黄梦麒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黄梦麒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8 | |||
| 19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38号 | 关于罗德好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罗德好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的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8 | |||
| 19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37号 | 关于李求姣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李求姣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8 | |||
| 19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60号 | 关于彭倩雯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彭倩雯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8 | |||
| 19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35号 | 关于梅塘完小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梅塘完小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8 | |||
| 19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71号 | 关于刘芳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芳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27 | |||
| 19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72号 | 关于刘保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保林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27 | |||
| 19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73号 | 关于李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李丹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27 | |||
| 19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74号 | 关于贺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贺斌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27 | |||
| 19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10号 | 关于熊秋菊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熊秋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14 | |||
| 19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11号 | 关于曾柏香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曾柏香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14 | |||
| 20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09号 | 关于陈红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陈红华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的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14 | |||
| 20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30号 | 关于刘苏云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苏云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29 | |||
| 20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31号 | 关于曾凡洪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曾凡洪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30 | |||
| 20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30号 | 关于胡志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胡志林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8 | |||
| 20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29号 | 关于孙永红经营未按要求进行检疫的肉类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孙永红 |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的规定 |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30 | |||
| 20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28号 | 关于刘立忠经营未按要求进行检疫的肉类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立忠 |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的规定 |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30 | |||
| 20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70号 | 关于颜田生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颜田生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27 | |||
| 20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50号 | 关于蒋剑、黄利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蒋剑、黄利庄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的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4 | |||
| 20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51号 | 关于隆回县新晨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隆回县新晨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的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处罚。 | 警告、责令改正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4 | |||
| 20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16号 | 关于钱京群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 | 钱京群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 | |||
| 21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39号 | 关于刘前卫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预包装食品一案 | 刘前卫 |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地(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1 | |||
| 21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36号 | 关于袁芳艳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一案 | 袁芳艳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擅自从事糕点加工销售活动, 其行为违反《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违法行为。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0 | |||
| 21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33号 | 关于黄启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 | 黄启雄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0 | |||
| 21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65号 | 关于焦柏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案 | 焦柏华 | 当事人未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五金、水暖器材、家电销售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构成无照经营行为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18 | |||
| 21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35号 | 关于钱胜利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料案 | 钱胜利 | 当事人购进的原料粽子未标注“净含量、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事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2“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按照4.1项下的相应要求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的规定,其行为违反《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食品小作坊从事下列行为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6 | |||
| 21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07号 | 关于卢继云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一案 | 卢继云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擅自从事糕点加工销售活动, 其行为违反《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违法行为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8 | |||
| 21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05号 | 关于孙玉元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 | 孙玉元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8 | |||
| 21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06号 | 关于王聪英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 | 王聪英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8 | |||
| 21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55号 | 关于李小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 | 李小斌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18 | |||
| 21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30号 | 关于刘智霞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一案 | 刘智霞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24 | |||
| 22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29号 | 关于袁水平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 | 袁水平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24 | |||
| 22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20号 | 关于唐发苦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预包装食品一案 | 唐发苦 |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地(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24 | |||
| 22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13号 | 关于范时兵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 | 范时兵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24 | |||
| 22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31号 | 关于袁朋飞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袁朋飞 | 当事人销售食品名称标示为提神宝能量饮料,作为普通食品使消费者误解有提神功能,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3.4和4.1的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24 | |||
| 22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24号 | 关于郭吾莲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 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郭吾莲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8 | |||
| 22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26号 | 关于黄新安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黄新安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4 | |||
| 22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26号 | 关于蒋爱青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蒋爱青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8 | |||
| 22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90号 | 关于李汉平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且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李汉平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4 | |||
| 22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62号 | 关于李宏超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的 行政处罚决定 | 李宏超 |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5 | |||
| 22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50号 | 关于李健美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李健美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5 | |||
| 23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8号 | 关于李林东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李林东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5 | |||
| 23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00号 | 关于李香花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李香花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23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22号 | 关于刘平花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平花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8 | |||
| 23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72号 | 关于刘业武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业武 | 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6 | |||
| 23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90号 | 关于罗立平从事餐饮服务经营回收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罗立平 | 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用回收食品加工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17 | |||
| 23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55号 | 关于罗立英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罗立英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5 | |||
| 23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43号 | 关于罗四新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罗四新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2 | |||
| 23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24号 | 关于罗湘红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罗湘红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22 | |||
| 23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99号 | 关于马文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马文杰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23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57号 | 关于马志锋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马志锋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5 | |||
| 24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9号 | 关于宁礼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宁礼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5 | |||
| 24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20号 | 关于彭远权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彭远权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8 | |||
| 24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02号 | 关于石翠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石翠华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243 | 隆市罚字[2019]第773号 | 关于王森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王森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5 | |||
| 24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88号 | 关于隆回县老陈副食店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隆回县老陈副食店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9 | |||
| 24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28号 | 关于文杜娥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文杜娥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4 | |||
| 24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93号 | 关于阳利壮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阳利壮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24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49号 | 关于阳艳红从事食品经营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阳艳红 | 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6 | |||
| 24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53号 | 关于禹雄经营霉变生虫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禹雄 | 经营霉变生虫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6 | |||
| 24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94号 | 关于邹利琼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邹利琼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25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45号 | 关于陈爱华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油豆腐生产加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陈爱华 | 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事食品油豆腐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2 | |||
| 251 | 隆市罚字[2019]第722号 | 关于戴志雄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戴志雄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2 | |||
| 25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7号 | 关于胡基勇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 活动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胡基勇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5 | |||
| 25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1号 | 关于刘来金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来金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3 | |||
| 25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28号 | 关于罗爱龙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菜油生产加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罗爱龙 | 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菜油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8 | |||
| 25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27号 | 关于罗爱忠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菜油生产加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罗爱忠 | 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菜油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8 | |||
| 25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30号 | 关于罗立千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菜油生产加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罗立千 | 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菜油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8 | |||
| 25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01号 | 关于罗巧成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糕点加工经营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罗巧成 | 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糕点加工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258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27号 | 关于罗振斌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罗振斌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9.2.25 | |||
| 25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95号 | 关于钱勇华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钱勇华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4 | |||
| 26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23号 | 关于舒尚丰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舒尚丰 | 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8 | |||
| 26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27号 | 关于唐平秀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牛杂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唐平秀 | 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开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事牛杂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15 | |||
| 262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29号 | 关于田祖军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田祖军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9.2.28 | |||
| 26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25号 | 关于吴定国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吴定国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22 | |||
| 264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30号 | 关于夏涛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 动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夏涛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9.2.28 | |||
| 265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28号 | 关于钟鲜武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钟鲜武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9.2.25 | |||
| 26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63号 | 关于刘头英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卤制品生产加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头英 | 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卤制品加工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5 | |||
| 26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64号 | 关于李晓军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豆制品生产加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李晓军 | 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豆制品加工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5 | |||
| 26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93号 | 关于范时昆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范时昆 | 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混有异物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十三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27 | |||
| 269 | 隆市罚字[2019]第761号 | 关于陈新喜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陈新喜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5 | |||
| 27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86号 | 关于贺吾光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贺吾光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9 | |||
| 27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91号 | 关于隆回县步步升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隆回县步步升有限责任公司 | 所经营“杨丽娟蒸肉米粉”的包装盒上有圆孔,通过圆孔可以清楚看见小包装上印有虚假内容“中国驰名品牌”字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8 | |||
| 27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26号 | 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隆回辰河世家店使用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经营 超过保质期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隆回辰河世家店 | 使用未标示生产日期的美式香辣炸鸡粉加工食品炸琵琶腿的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和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27 | |||
| 27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35号 | 关于蔡泽主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米酒生产加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蔡泽主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米酒加工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 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25 | |||
| 27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93号 | 关于陈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陈丹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30 | |||
| 27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236号 | 关于陈桂香未取得食品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的处罚决定 | 陈桂香 | 当事人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 为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30 | |||
| 27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01号 | 关于陈国华未取得照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豆腐生产加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陈国华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豆腐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设立食品小作坊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证 | 应适用《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4 | |||
| 27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79号 | 关于陈汉飞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陈汉飞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一)项“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4 | |||
| 27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98号 | 关于谌晓红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 活动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谌晓红 | 当事人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应适用《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5 | |||
| 27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81号 | 关于邓刚勇未取得食品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的处罚决定 | 邓刚勇 | 当事人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 为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5 | |||
| 28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51号 | 关于邓小斌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活动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邓小斌 | 当事人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适用《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30 | |||
| 28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13号 | 关于符朝兰未取得食品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的处罚决定 | 符朝兰 | 当事人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0 | |||
| 28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90号 | 关于焦家新未取得食品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的处罚决定 | 焦家新 | 当事人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 为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30 | |||
| 28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10号 | 关于阚小纯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处罚决定 | 阚小纯 | 事人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冷冻产品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0 | |||
| 28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96号 | 关于隆回县老孙副食批发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孙楚恒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30 | |||
| 285 | 隆市监字[2019]第346号 | 关于李典超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 榨油加工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李典超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榨油加工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设立食品小作坊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许 | 适用《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7 | |||
| 28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37号 | 关于李乐英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处罚决定 | 李乐英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5 | |||
| 28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95号 | 关于李娜香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李娜香 | 当事人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适用《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5 | |||
| 28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94号 | 关于李先友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处罚 决定 | 李先友 | 当事人未经许可自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5 | |||
| 28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92号 | 关于梁兰香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梁兰香 | 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 | 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30 | |||
| 29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03号 | 关于邵延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邵林延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4 | |||
| 29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32号 | 关于田海云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活动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田海云 | 当事人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适用《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25 | |||
| 29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12号 | 关于王湘娥未取得食品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的处罚决定 | 王湘娥 | 当事人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0 | |||
| 293 | 隆市监字[2019]第178 号 | 关于吴双喜未取得照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冻肉生产加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吴双喜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冻肉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 | 适用《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4 | |||
| 294 | 隆市监字[2019]第252号 | 关于肖丙桂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 榨油加工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肖丙桂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榨油加工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设立食品小作坊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许 | 应适用《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30 | |||
| 29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54号 | 隆回县渔人港海鲜超市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雷本辉 | 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5 | |||
| 29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52号 | 隆回县步步昇朝阳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隆回县步步昇朝阳店 |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二)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5 | |||
| 29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13号 | 杨小平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水产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杨小平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水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19 | |||
| 29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55号 | 刘维同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刘维同 | 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颡鱼(黄骨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16 | |||
| 29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54号 | 隆回县德利购物广场经营重金属污染物超过食品安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的处罚决定 | 隆回县德利购物广场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花瑶靓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23 | |||
| 30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36号 | 隆回县仟家乐农贸超市老车站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隆回县仟家乐农贸超市老车站店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蕉、干豇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3 | |||
| 30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19号 | 阳怡朋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阳怡朋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哈哈嘴(挤压糕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16 | |||
| 30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18号 | 陈宽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陈宽 | 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资质,从事食盐批发业务,违反了《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第十二条 | 《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16 | |||
| 30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31号 | 隆回县利来副食零售店非法经营食盐批发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隆回县利来副食零售店 | 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资质,从事食盐批发业务,违反了《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第十二条 | 《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4 | |||
| 3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30号 | 隆回县金石桥镇爱购生活超市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购买食盐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隆回县金石桥镇爱购生活超市 | 作为食盐零售单位,从隆回县隆惠百货超市(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违反了《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第十六条 | 《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0 | |||
| 30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29号 | 隆回县步步升有限责任公司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购买食盐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隆回县步步升有限责任公司 | 作为食盐零售单位,从隆回县隆惠百货超市(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违反了《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第十六条 | 《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0 | |||
| 30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27号 | 隆回县好声音娱乐城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隆回县好声音娱乐城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K歌扁桃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4 | |||
| 307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 号 | 隆回县小食代七号餐馆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杨钧勇 | 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米辣(酱腌菜)、干辣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8 | |||
| 308 | 隆食药工质罚字[2019]第4号 | 隆回县九中校园连锁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向红妍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哈哈嘴(挤压糕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6 | |||
| 30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92号 | 关于隆回县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销售经营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隆回县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丁潇鹏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行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30 | ||
| 31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56号 | 关于胡静丽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经营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胡静丽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之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8 | |||
| 31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06号 | 关于张玉玲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经营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张玉玲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之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 | |||
| 31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36号 | 关于贺清吉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从事经营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贺清吉 | 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之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1 | |||
| 31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50号 | 关于任家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从事经营食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任家勇 |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之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12 | |||
| 31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79号 | 关于隆露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 | 隆露 |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27 | |||
| 31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78号 | 关于隆回县味源阁蛋糕店加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一案 | 隆回县味源阁蛋糕店 | 龙顺妹 | 加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三)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14 | ||
| 31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46号 | 关于黄小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 | 黄小梅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5 | |||
| 31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51号 | 关于隆回县优购鲜生蔬果超市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一案 | 隆回县优购鲜生蔬果超市 | 刘苗苗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5 | ||
| 31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65号 | 关于蒋锦湘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一案 | 蒋锦湘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31 | |||
| 31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86号 | 涉嫌违法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广告案 | 魏玉秀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31 | |||
| 32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77号 | 销售未经检验的进口化妆品 | 胡家嘉 | 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26 | |||
| 32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74号 | 涉嫌销售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内容的非药品案 | 陈林娟 | 违反了《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 | 《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3 | |||
| 32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87号 | 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一案 | 钱德贵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17 | |||
| 32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99号 | 涉嫌违法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广告案 | 丁仁爱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7 | |||
| 32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9号 | 涉嫌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和产品案 | 阳玲 | 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一款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8 | |||
| 32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06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刘益红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3 | |||
| 32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96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曾林清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7 | |||
| 32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03号 | 违法发布虚假广告案 | 胡定中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9 | |||
| 32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89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罗飞斌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22 | |||
| 32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70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徐飞翔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3 | |||
| 33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46号 | 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一案 | 肖长安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3 | |||
| 33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63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刘小宏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1 | |||
| 33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6号 | 无照从事化妆品经营活动案 | 李凤 | 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2.21 | |||
| 33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97号 | 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一案 | 李雪艳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26.27 | |||
| 33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62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邓玉群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1 | |||
| 33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72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庞蒲娥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6 | |||
| 33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800号 | 违法发布虚假广告案 | 戴艳枚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31 | |||
| 33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70号 | 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匡艳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15 | |||
| 33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87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郑政泉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15 | |||
| 33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69号 | 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一案 | 王业治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15 | |||
| 340 | 隆市监罚字[ 2019]第335号 | 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 | 隆回县景和冰泉饮用水有限公司 | 廖风连 | 2019年5月7日,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当天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标注“2019年5月05日”,产品封口膜上有合格标志,存货数量150桶。2019年5月13日,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当天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标注“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15日” ,产品封口膜上都有合格标志,存货数量30桶。经调查,当事人生产的桶装水销售价格为2.30元至4.00元/桶。产品货值金额为414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6月 25日 | ||
| 341 | 隆市监罚字[ 2019]第349号 | 未能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条件 | 湖南唯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 肖小华 | 未能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6月 25日 | ||
| 342 | 隆市监罚字[ 2019]第410号 | 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刘长军 | 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当事人生产的“农夫香富硒山泉米”在标签正面显著标注“富硒”字样,食品标签的营养成分表中没有定量标注“硒”含量。经调查,当事人没有对生产的大米硒含量进行检验。不符合GB7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6月 26日 | |||
| 343 | 隆市监罚字[ 2019]第419号 | 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隆回县湘辉龙牙百合开发有限公司 | 陈自林 | 当事人生产的龙牙百合礼包食品标签标注“富硒食品”专用标志,在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中没有定量标注“硒”含量。不符合GB7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6月 26日 | ||
| 344 | 隆市监罚字[ 2019]第465号 | 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隆回县望云大米厂 | 袁湘荣 | 当事人生产的龙牙百合礼包食品标签标注“富硒食品”专用标志,在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中没有定量标注“硒”含量。不符合GB7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6月 17日 | ||
| 345 | 隆市监罚字[ 2019]第469号 | 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 湖南大益食品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 | 陈涛 | 该公司使用的食品标签配料表中标注的内容与投料记录有出入,涉嫌标注虚假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 6月 26日 | ||
| 346 | 隆市监罚字[ 2019]第617号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袋装水案 | 贺桂连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袋装水案 | 按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 8月12日 | |||
| 347 | 隆市监罚字[ 2019]第675号 | 生产污染物质和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桶装水案 | 隆回县冰之泉饮用水厂 | 周建军 | 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铜绿假单胞菌指标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调查时,抽检批桶装水已经销售完毕,销售金额186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9日 | ||
| 348 | 隆市监罚字[ 2019]第677号 |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案 | 湖南淳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胡智伟 | 生产的灯笼干(豆制品)含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违反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不得使用”的标准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15日 | ||
| 349 | 隆市监罚字[ 2019]第694号 | 生产镉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米案 | 湖南花瑶富硒米业有限公司 | 陈秀峰 | 生产镉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米,涉及货值金额8000元,涉及违法所得8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 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28日 | ||
| 350 | 隆市监罚字[ 2019]第711号 | 生产镉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米案 | 隆回富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刘长军 | 生产镉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米。涉及货值金额788元,涉及违法所得788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 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9日 | ||
| 35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73号 | 隆回县司门前镇忠诚批发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隆回县司门前镇忠诚批发部 | 罗忠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9 | ||
| 35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39号 | 隆回县九龙学校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案 | 隆回县九龙学校 | 刘卫东 | 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9 | ||
| 35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86号 | 隆回县西洋江镇苏河幼儿园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隆回县西洋江镇苏河幼儿园 | 阳贵香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26 | ||
| 35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65号 | 隆回县资江大米厂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隆回县资江大米厂 | 马忠军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19 | ||
| 35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88号 | 隆回县金利幼儿园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整改案 | 隆回县金利幼儿园 | 呙玲 | 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整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19 | ||
| 35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48号 | 李祝英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李祝英 | 李祝英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26 | ||
| 35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30号 | 隆回县金石桥镇东方幼儿园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隆回县金石桥镇东方幼儿园 | 张树华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3 | ||
| 35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69号 | 隆回县金石桥镇金贝贝幼儿园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隆回县金石桥镇金贝贝幼儿园 | 李文娟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3 | ||
| 35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07号 | 隆回县西洋江镇信用幼儿园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隆回县西洋江镇信用幼儿园 | 方荷花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0 | ||
| 36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84号 | 隆回县西洋江镇五星初级中学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隆回县西洋江镇五星初级中学 | 宁教勇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19 | ||
| 36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72号 | 隆回县小艳粮油批发部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案 | 隆回县小艳粮油批发部 | 丁小艳 | 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八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 | ||
| 36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81号 | 隆回县西洋江镇麦点超市经营霉变生虫的食品案 | 隆回县西洋江镇麦点超市 | 宁绍堂 | 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26 | ||
| 36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97号 | 隆回县桃洪镇城南中心幼儿园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桃洪镇城南中心幼儿园 | 刘杏英 | 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整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19 | ||
| 36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16号 | 隆回县鸭田丰田米业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隆回县鸭田丰田米业 | 夏泽新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3 | ||
| 36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29号 | 隆回县金石桥镇快乐宝贝幼儿园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金石桥镇快乐宝贝幼儿园 | 郑时湖 | 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整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3 | ||
| 36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62号 | 隆回县荷香桥镇天马山幼儿园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荷香桥镇天马山幼儿园 | 刘翠贞 | 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整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3 | ||
| 36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63号 | 隆回县荷香桥镇海豚幼儿园食堂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荷香桥镇海豚幼儿园 | 胡芳芸 | 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整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3 | ||
| 36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64号 | 隆回县荷香桥镇飞龙幼儿园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荷香桥镇飞龙幼儿园 | 郑雪凤 | 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整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3 | ||
| 36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65号 | 隆回县俊雨大米加工厂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隆回县俊雨大米 | 刘俊雨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3 | ||
| 37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96号 | 隆回县诺贝尔学校进货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销售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诺贝尔学校 | 范广宝 | 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整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9 | ||
| 37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97号 | 隆回县小沙江镇小天鹅幼儿园未按规定处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形,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小沙江镇小天鹅幼儿园 | 罗小莉 | 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0 | ||
| 37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198号 | 隆回县小沙江镇中心幼儿园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小沙江镇中心幼儿园 | 曾婷 | 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整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0 | ||
| 37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17号 | 隆回县司门前镇红兵幼儿园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隆回县司门前镇红兵幼儿园 | 李凤娟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9 | ||
| 37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28号 | 隆回县麻塘山乡金鹰幼儿园未按规定处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情形,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麻塘山乡金鹰幼儿园 | 吴香华 | 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0 | ||
| 37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33号 | 隆回县麻塘山乡中心学校(公立幼儿园)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麻塘山乡中心学校(公立幼儿园) | 伍小薇 | 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整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0 | ||
| 37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68号 | 隆回县六都寨镇小仙鹤幼儿园进货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销售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六都寨镇小仙鹤幼儿园 | 马建萍 | 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整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9 | ||
| 37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69号 | 隆回县六都寨镇中心幼儿园进货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销售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六都寨镇中心幼儿园 | 廖小琴 | 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整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9 | ||
| 37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270号 | 隆回县六都寨镇丁山中心幼儿园涉嫌未按规定处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形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六都寨镇丁山中心幼儿园 | 廖吉聪 | 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9 | ||
| 37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57号 | 隆回县横板桥镇金太阳幼儿园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隆回县横板桥镇金太阳幼儿园 | 周后胜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2 | ||
| 38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365号 | 隆回县二中陈永华西点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隆回县二中陈永华西点部 | 陈永华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2 | ||
| 38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496号 | 易勇英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易勇英 | 易勇英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0 | ||
| 38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578号 |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隆回县木瓜山水库饮水工程项目部)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隆回县木瓜山水库饮水工程项目部) | 周慧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26 | ||
| 38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01号 | 湖南省隆回县第二中学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湖南省隆回县第二中学 | 卢小军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15 | ||
| 38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27号 | 隆回县麦可蛋糕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隆回县麦可蛋糕店 | 黄丽萍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5 | ||
| 38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69号 | 隆回县香美干货调料批发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 | 隆回县香美干货调料批发部 | 罗桂良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5 | ||
| 38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770号 | 隆回县真滋味蛋糕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隆回县真滋味蛋糕店 | 李德生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5 | ||
| 38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149 号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隆回同武商贸有限公司 | 刘光坚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 | ||
| 38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176 号 | 经营霉娈的食品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隆回县滩头中学 | 赵勇波 | 经营霉娈的食品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5 | ||
| 38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244 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案 | 隆回县桃洪镇荷叶塘幼儿园 | 范亚兰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 | ||
| 39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276 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桃洪镇迪士尼幼儿园 | 贺月姣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24 | ||
| 39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278 号 | 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滩头镇三溪村蓝仔幼儿园 | 肖玉芳 | 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 | ||
| 39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281 号 | 经营食品小作坊未按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的食品案 | 隆回县荷田乡长鄄九年义务制学校 | 邓乾柏 | 经营食品小作坊未按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39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283 号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隆回县口镇马头山幼儿园 | 陈美娥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1 | ||
| 39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284 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金利来学校 | 范庆金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 | ||
| 39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287 号 | 经营食品小作坊未按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的食品案 | 隆回县三阁司镇长铺初级中学 | 刘银平 | 经营食品小作坊未按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39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01 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桃洪镇小时候幼儿园 | 肖小花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 | ||
| 39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07 号 | 经营食品小作坊未按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的食品案 | 隆回县老卿商行 | 钟建华 | 经营食品小作坊未按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 | ||
| 39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08 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桃洪镇小龙人幼儿园 | 阳淑媛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 | ||
| 39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09 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桃洪镇红旗幼儿园 | 李玉兰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 | ||
| 40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10 号 | 经营食品小作坊未按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的食品案 | 隆回县石门乡石门中学 | 周乐林 | 经营食品小作坊未按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40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11 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桃洪镇百灵鸟幼儿园 | 陈丽华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 | ||
| 40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12 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桃洪镇红太阳幼儿园 | 罗霞飞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 | ||
| 40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15 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三阁司镇五里初级中学 | 黄斌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3 | ||
| 40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34 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桃洪镇辰河跨世纪幼儿园 | 李杉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1 | ||
| 40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50 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小学 | 胡正东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18 | ||
| 40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52 号 | 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案 | 隆回县三阁司镇贵怡园幼儿园 | 钱小龙 | 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1 | ||
| 40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64 号 |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 贺顶元 | 贺顶元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6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4 | ||
| 40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77 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羊古坳镇羊古坳中学 | 王志高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3 | ||
| 40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78 号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隆回县羊古坳快乐宝贝幼儿园 | 刘丽君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4 | ||
| 41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79 号 | 经营食品小作坊未按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的食品案 | 隆回县七江镇建华九年义务制学校 | 龙启为 | 经营食品小作坊未按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4 | ||
| 41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84 号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隆回县楚云中学 | 李凯荣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8 | ||
| 41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85 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隆回县滩头镇金旺幼儿园 | 曾艳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8 | ||
| 41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89 号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隆回县罗洪镇采莲幼儿园 | 彭芳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8 | ||
| 41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91 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隆回县七江镇鸟树下中学 | 阳玉池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1 | ||
| 41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392 号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隆回县高坪镇金凤山幼儿园 | 罗柳秋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0 | ||
| 41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413 号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雨山铺镇高田完全小学 | 范志勇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7 | ||
| 41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414 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隆回县桃洪镇石门中心幼儿园 | 周凤春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0 | ||
| 41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423 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隆回县第一中学 | 刘恒杰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1 | ||
| 419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425 号 | 经营食品小作坊未按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的食品案 | 隆回县三阁司镇车田幼儿园 | 孙青梅 | 经营食品小作坊未按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4 | ||
| 420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426 号 | 经营食品小作坊未按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的食品案 | 隆回县雨山铺镇雨山中心小学 | 郭万成 | 经营食品小作坊未按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0 | ||
| 421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428 号 | 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案 | 隆回县北山镇阳光幼儿园 | 曹立立 | 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6 | ||
| 422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430 号 |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隆回县东方中学 | 段永德 |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4 | ||
| 423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432 号 | 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案 | 隆回县雨山铺镇雨山中学 | 范辉 | 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24 | ||
| 424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433 号 | 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经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案 | 隆回县高坪镇颜公中学 | 王行善 | 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经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第一款第(五)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6/10 | ||
| 425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435 号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隆回县滩头镇鑫鑫幼儿园 | 卢桂园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4 | ||
| 426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602 号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隆回县海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王海龙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5 | ||
| 427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658 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隆回县培蕾幼儿园 | 肖小艳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8 | ||
| 428 | 隆市监罚字[2019]第 704 号 | 发布虚假广告 | 隆回县汇力商贸有限公司 | 黄启斌 | 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一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六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项 | 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手续并将罚款缴至银行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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