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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板蓝根分散片等32种药品(化学药品3种、中成药29种)转换为非处方药。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即可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