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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录 目
部门概况 第一部分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1、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2、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3、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相关名称解释
附件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县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政府采购预算表
2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3.其他资金绩效目标表
2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19年10月挂牌成立,属隆回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设七个部室。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土地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依据隆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计划;3、负责全县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工作制度、征收补偿方案、决定公告、征收决定的草拟工作;4、负责征收土地前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公告等前期工作、签订征收和补偿安置协议,测算有关费用;5、负责对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测绘、评估、房屋拆迁等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核、选定和委托合同的签订;6、依法委托实施单位承担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具体业务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服务;7、负责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经费的概算、存储和划拨,做好全县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各项经费的核定和相关服务工作;8、承担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数据信息化的统计和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上报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执行情况;9、参与全县建设用地征收征用的报批服务工作;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1、单位基本情况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现有编制人数29人,实际人数32人(其中,在职29人,离退休3人)。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共设股室七个:综合部、资金财务部、党群人事部、征收服务一部、征收服务二部、政策宣传和技术服务部、信息档案服务部。
(一)综合部。负责本单位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办理、秘书事务、办公区保卫、对外联络与接待;负责后勤保障,统筹办公用品的采购、调配、固定资产处置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文件起草、印鉴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承办本单位内部刊物和史志、年鉴编辑工作;负责文明创建、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统战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领导指示分发、汇总和落实情况的反馈,负责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来信来访接待,网络舆情回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
(二)资金财务部。负责拟订本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依法承担土地和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款的划转、管理运用监督及工作经费、奖励经费的拨付工作;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预决算、绩效评价、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参与组织协调关联单位相关财务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核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费用的收取。
(三)党群人事部。负责中心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总结;负责党组织设置、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及党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内活动和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督导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负责党员档案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党员积分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负责落实党内关怀机制,组织实施以党员慰问、座谈交流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活动;负责本单位纪律监察工作;负责协助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本单位一般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案件的督办查处。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负责本单位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教育培训、考勤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负责年度工资普调、申报工作;负责工会、妇女、无偿献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征收服务一部。承担桃花坪、花门街道办事处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业务工作。负责拟定辖区内土地和房屋征收计划,编制征地范围内土地、房屋及附着物补偿清册;负责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负责组织土地和房屋征收联合调查摸底工作并公布调查结果;参与报请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意见稿),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会商、会办政策适用土地上房屋搬迁安置工作;承担签订土地和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相关工作;办理土地房屋征收(搬迁)工作情况的统计和上报;负责征收补偿档案收集、移交工作。
(五)征收服务二部。承担县内其他各乡镇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业务工作。负责拟定其他各乡镇土地和房屋征收计划,编制征地范围内土地、房屋及附着物补偿清册;负责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负责组织土地和房屋征收联合调查摸底工作并公布调查结果;参与报请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意见稿),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会商、会办政策适用土地上房屋搬迁安置工作;承担签订土地和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相关工作;办理土地房屋征收(搬迁)工作情况的统计和上报;负责征收补偿档案收集、移交工作。
(六)政策宣传和技术服务部。负责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查,参与相关项目的社会稳定性评估;负责土地和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对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测绘、评估、房屋拆迁等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核、选定、监督和委托合同的签订;承办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工作;拟定土地和房屋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负责有关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审核工作;参与承办全县建设用地征用的报批服务工作;参与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实物调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工作。
(七)信息档案服务部。负责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的收集及档案资料整理、组卷、归档和保密工作;承担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报道、电子政务推广和综合调研工作;承担信息公开工作;参与失地农民保险征地数据的采集与提供。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二、单位基本情况
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单位编制人数29人,实际人数32人(其中,在职29人,离退休3人),遗属补助人数0人,小车编制数0台,实际0台,房屋面积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数282.601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4.7166万元,增长18.8%,原因是:因本单位人员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2.60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数282.601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4.7166万元,增长18.8%,原因是:因本单位人员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82.601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
四、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2.6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6010万元,占100 %;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 %。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部门年初预算数为282.601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部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规范各类接待工作。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本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58万元,比2020年预算执行数增加38.58万元,增长100%。原因是:因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在2020年无公用支出发生,2021年新纳入部门预算。
(二)2021年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单位采购预算总额7.8万元。其中: 货物采购预算7.8万元;服务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0万元,其中:共有车辆0辆(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中心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投资总额282.6010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补助)282.60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21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人数0人;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一般性支出科目明细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8.58万元: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8万元、物业管理费:4.8万元、差旅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3.1万元、福利费:4.6万元、其他交通费:5.8万元、基层党建经费:1.88万元、
七:相关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楼堂馆所及装修支出等。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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