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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关于建立土地房屋征收评估、测绘、拆除机构备选库的公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关于建立土地房屋征收评估、测绘、拆除机构备选库的公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0-07-3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7-31 有效期: 永久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68号令)《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隆政发〔20201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回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隆政发〔2018〕15号)、《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关于选定测绘、评估、拆除机构备管理暂行办法》(隆发〔20207)规定,现就建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测绘、评估、拆除机构备选库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准入备选库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准入土地房屋征收测绘机构备选库的应当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技术水平较,执业信用良好。

(二)申请准入土地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应当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资质,具有丰富的从业经历、技术水平较高、执业信用良好。

(三)申请准入土地房屋征收房屋拆除机构备选库的应当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从业经历、执业信用良好。

(四)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隆回县设有办公场地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准入备案应提供的材料

(一)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评估测绘、拆除机构备选库申请

(二)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分别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拆除机构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场地相关证明

(六)法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七)专职估价师、测绘专业技术员或拆除专业技术员(不少于2名)的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本人签名字模;

(八)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需一并提交审核。

三、准入备选数据库时间及程序

拟申请准入第三方机构备选库的机构自2020年731日至2020年8月717:00持上述材料到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报名,经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初审和实地核实合格后,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进行公示。逾期不接受报名。

四、该备选数据库有效期为两年,自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

五、准入备选数据库报名日期:2020年731日至2020年8月7

报名地址: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8****1653

覃先生  电话:152****8367

                                             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月三十一

附件: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评估(测绘、拆除)机构备选库申请


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评估(测绘、拆除)机构备选库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

法人代表

法定委托人

申请准入机构

备选库

常设办公地点

所提供的资料

   

申请理由

     签字(盖章)

政策宣传和技术

服务部初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中心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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