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征启告〔2021〕9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隆征启告〔202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因公共利益需要,现就新化维山风电场项目(隆回段)建设用地项目拟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隆回县高平镇上坪村、茅坪村、彭升村,详见拟征地范围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于新化维山风电场项目(隆回段)建设用地项目。
三、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文件执行;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18〕11号)及《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回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隆政发〔2018〕15号)文件执行。
四、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高平镇人民政府将会同有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登记确认,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农户予以配合。
五、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对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2.本公告在高平镇镇政府、上坪村、茅坪村、彭升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隆回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发布。
特此公告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1日
(审核: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