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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洪镇有关单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文件名称: 桃洪镇有关单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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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桃花坪中心派出所和紫阳派出所:负责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恐怖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公众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群体性治安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交通管制和抢险救援工作。

城郊供电所:协调做好突发性事件及公共场所应急处置的电力保障工作。

桃洪镇医院: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协调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核定自然灾害灾区;储备、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财政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经费保障。

文体卫站:负责宣传普及应急知识,食品安全监管。

工商所:参与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调查处置。

安监站:负责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党政办:负责镇应急办日常工作,履行应急管理综合协调、信息汇总,信息上报工作。

桃花坪国土资源中心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灾区做好农业生产自救工作。

镇林业站:负责森林火灾、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镇水务站:负责防汛抗旱,堤防、水库大坝安全、山洪地质灾害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储备防汛应急物资。

中心校:负责学生应急常识教育和组织灾后教学秩序恢复。

镇城乡规划建设环保服务站:负责建筑、环保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环境保护。

电信、移动、联通、铁通: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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