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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18]1号要求,我局就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隆回县统计局概况
(一)、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方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承担全县贫困监测、小康监测、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畜禽监测、粮食监测等各项调查监测工作。
7、组织各乡镇、县直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实、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县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10、协助管理乡镇统计员,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11、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县直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2、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综合和社会发展统计股;3、能源和产业经济统计股。另下设2个二级机构:1、隆回县综合经济调查队(副科级);2、隆回县电子计算机站(正股级)。县编办核定编制人数为18人,实际在职人数29人,离退休人数9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
1、做好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做好2016年主要经济指标分析对比,找出与先进县市区的差距,合理确定2017年各主要经济的指标的目标,了解现有规模企业的潜力,发现差距,寻找缩小差距的途径,确定新增规模企业目标,与经济主管部门一道,抓规模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达到预期目标。
2、做好农业普查工作。一是搞好农业普查正式入户登记、PDA录入上传、审核纠错、验收和归档等工作。二是做好农业普查资料整理、分析利用工作。编印《隆回县第三次农业普查资料集》,满足各级对农业普查资料的需要,开展农业普查成果分析应用,发挥普查资料的作用。
3、做好四大统计监测。分析粮食监测、畜禽监测、小康监测、贫困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与农业和畜牧部门一道,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粮食监测和畜禽监测点建设,确保产粮大县、生猪调出大县两顶帽子不受影响,相关奖补资金稳中有增,加强分析研究,完善小康监测和贫困监测评价体系,调动全县各级各单位加快全面小康和脱贫进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全县脱贫任务如期完成,加快全面小康进程。
4、夯实统计工作基础。一是抓好规模企业统计报表和统计台账建设工作,实现所有规模企业统计报表和统计台账合格率达到100%,二是协助经济主管部门抓好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规模企业统计报表与会计报表、会计凭证的有机统一,降低统计风险。
5、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绩效评价机制,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打好基础。二是督促乡镇、经开区配齐配强统计员,满足统计工作的需要。三是抓好规模企业统计员队伍的落实,努力提高联网直报自主上报率。
6、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精准脱贫帮扶工作安排两名领导挂帅和四名得力骨干、安排足额帮扶资金、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进驻金石桥镇聚群村和泉溪村开展精准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摸清底子,因地制宜制定了扶贫工作规划,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县脱贫攻坚要求深入扶贫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实现全面精准扶贫。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度基本支出303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24.2万元。项目支出306万元。合计年度支出609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决算基本支出303万元,主要是维持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经常性支出,其中人员经费 249 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54 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决算项目支出306万元,主要是是用于城乡住户一体化抽样调查费用、统计信息、节能降耗、畜禽监测、贫困监测、粮食监测、四上企业联网直报统计员奖励补助、四下企业及个体抽样调查、宽带专线、统计年鉴及统计月报卡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而发生的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24.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接待费 15.6万元 ;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6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规模企业培育申报取得好成绩。全年共申报规模工业企业25家,退出6家,净增19家,申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36家,退出7家,净增29家,已成功26家,申报新增规模服务业企业13家,申报新增规模房地产建筑业企业1家,规模企业净增家数居全市第二。
(二)主要经济的指标取得好名次。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71.88 亿元,同比增长8.5%,增速排全市第三;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188.46亿元,同比增长15.2%,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52.27亿元,同比增长8.5%,增速排全市第二;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6.11亿元,同比增长14.1%,增速排全市第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17亿元,同比增长10.6%,增速排全市第七。实现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13055元,同比增长12.8%,增速排全市第二。实际利用内资3124万美元,同比增长32.1%,增速排全市第一,实际利用内资158.63亿元,同比增长21.03%,增速排全市第二,进出品总额15278万美元,同比增长71.3%,增速排全市第五。7个主要经济的指标综合排名全市第二,全年四个季度均获全市前三的好成绩。
(三)农业普查任务如期完成。主要开展了全县三农普正式入户登记、PDA录入上传、审核纠错、验收和归档等工作。收集先进事迹81篇,向市农普办推荐了55篇。
(四)统计调查基础工作获得省市好评。省国调总队先后对我们县的贫困监测、粮食监测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基础不实的问题。在5月份召开全市统计调查基础工作现场会上,我局做了典型发言
(五)统计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一 是做好统计分析研究工作。今年共撰写统计分析36篇,精选21篇刊登《隆回统计》,分送县级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承担全市统计科研课题两个、省级统计科研课题1个,申报和结项课题项目居12个县市区之首,向各级媒体投送统计、普查工作宣传报道、统计方法研究探讨方面的信息、有效地提高了隆回统计形象。二是做好统计咨询服务工作。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指标数据服务达1900余人次。三是扎实做好三项主要统计监测工作。15个粮食监测点粮食播种面积稳定,稻谷单产稳中有增,监测粮食产量有望略有增加,10个畜禽监测散养户监测点户均存栏稳中有增,推算全县农户生猪散养出栏量可达到60万头以上。四是文明县城测评获得好结果。受市文明办的委托,市国调队对我们县县城文明程度进行测评,测评得分93.7分,位列全市九个县市第1名,为市级文明县城验收提供了统计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核算欠规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我局固定资金产损毁严重,可能造成资金产台账与账面资金产金额存在差异,固定资金产管理有待加强。
2、内控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我局根据省、市、县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要求,制订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
3、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近年来,全县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标准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但从单位实际支出执行情况看存在较大缺口。主要体现如下:一是部分项目无定额,无预算。如公务接待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扶贫资金、创卫经费、绩效考核奖等。二是部分项目定额标准较低。如办公费、工会费、交通费,定额标准偏离实际,执行预算面临巨大压力。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将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它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的编制本单位的年初预算,避免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的偏差。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积极推进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公开,不断提高理财透明度。
3、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九项规定”,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内控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金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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