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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方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承担全县贫困监测、小康监测、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畜禽监测、粮食监测等各项调查监测工作。
(七)组织各乡镇、县直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实、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县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协助管理乡镇统计员,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县直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综合和社会发展统计股;3、能源和产业经济统计股。另下设2个二级机构:1、隆回县综合经济调查队(副科级);2、隆回县电子计算机站(正股级)。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统计局编制人数为18人,实际在职人数29人,离退休人数9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数1台。房屋面积 855平方米。固定资产 132.11万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609.15万元。比上年增加2.6%。总支出609.15万元,比上年增加2.6%。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60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6年增加15.8万元。增加原因是全国城乡住户一体化样本轮换工作经费。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60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85.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万元,粮食监测支出17万元。与2016年增加15.85万元。增加原因是全国城乡住户一体化样本轮换工作经费。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609.15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609.15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609.15万元。比上年增加2.6%。财政拨款支出609.15万元,比上年增加2.6%。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60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与2016年增加15.8万元。增加原因是全国城乡住户一体化样本轮换工作经费。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09.15万元。基本支出:303.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9.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92万元。项目支出: 306.07万元。与2016年增加15.8万元。增加原因是全国城乡住户一体化样本轮换工作经费。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2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8.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8.61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15.64万元,公务接待161批1826人次。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2.95万元,统计局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隆回县统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7万元。与2016年减少0.3万元。减少原因是统计局严格控制了办公经费的使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统计局政府采购总额16.3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元9.7万元,印刷费4.03万元,小车保险及维修费用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321077.21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225058元,其他通用设备474553元,办公家具138650元,房屋855平方米,价值475686.21元。
有公车和大型设备:统计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0。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马文勇 陈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