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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滩头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滩头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8-0010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滩头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9-12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8-08-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主要职能职责是:(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民抓好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好农村土地规划和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农民提供科普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强化农村科技、信息和就业综合服务,推动农村经济整体技术进步,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落实优抚救助、扶贫救济;指导村镇规划与建设,改善农村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及时上报和积极处理重大社情、疫情和险情,组强抢险救灾。(三)抓好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本乡镇的社会稳定。

二、单位基本情况

滩头镇人民政府单位编制人数为120人,实际人数121人,其中在职121人,离退休77人,遗属补助人数25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房屋面积12000平方米,固定资产429万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839万元。比上年增1.6%。总支出2839万元,比上年增1.6%。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2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1万元,比2016年增44万元,增加原因是财政转移支付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2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5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万元,农林水支出768万元,其他支出37万元,与2016年比增44万元。增加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增加。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839万元,比上年增加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839万元,比上年增加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839万元。比上年增1.6%。财政拨款支出2839万元,比上年增1.6%。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1万元。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839万元。基本支出: 26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6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6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0万元。项目支出: 183万元。与2016年比增44万元,增加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增加。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8万元,决算数为23.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1.5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4.8万元,决算数为22.08万元,公务接待1120批7680人次。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滩头镇人民政府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2.32万元,滩头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在保障机关运转的情况下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滩头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91万元,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基本设施建设等支出。比2016年减少12万元。减少原因是上级拨款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滩头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690万元。与2016年比减少80万元。减少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开支,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尽量节约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滩头镇人民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万元,其中:有电脑、办公桌椅等,用于改善政府办公条件。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滩头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滩头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隆回县滩头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罗华英 罗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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