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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滩头镇2015年度12座小Ⅱ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地方项目工程建设招标公告中“五、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人员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由上述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持法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报名履约押金收据、投标书(见招标文件)进行审查”修改为:“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人员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由上述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报名履约押金收据、投标书(见招标文件)进行审查。”
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审查的条款以本通知为准,不另行通知。
招标人:隆回县滩头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30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