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滩头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文件名称: 滩头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4-00089 发文编号: 滩政发〔2014〕57号
公开目录: 预警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滩头镇
发文日期: 2014-08-1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4-08-18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学生接送车辆的运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订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车辆接送的学生在回家、返校乘车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伤亡事故即为重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顾 问:李 良 谭邵益 钱国强

组 长:罗运河

副组长:庞祥贵 邓 新(常务) 颜少江

成 员:陈高君 钱垂华 廖昕炜 罗华英 孙琦烨

王晓云 刘志强 刘伟臣 贺风华 刘真正

岳 武 王长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滩头中心校,邓新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长青任办公室副主任,王晓云、刘伟臣、贺风华、岳武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本预案的发布和实施。办公电话:8632285、8632002,举报电话:8632750。

三、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交警中队负责对事故发生经过作好详细调查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会同安监、运管等部门处理。中心卫生院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医疗救助。全体成员单位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原则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4、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协助学校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教育局、公安局。

五、应急处理预案措施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党政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县安监局。

(2)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通知交警、运管、车站等部门到位。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滩头中心卫生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滩头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八月五日

附: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派出所所长:王晓云13973905952、8632013(办)

综治办主任:刘志强18390780834、8634897(办)

安监站站长:刘伟臣18711933698、8632002(办)

交 警中队:贺风华13975962636、8632750(办)

中心卫生院:刘真正13789179238、8632102(办)

交管站站长:岳 武13874229237

中心校校长:王长青13973575597、8632285(办)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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