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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安排县委领导的公务活动,负责县委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办理县委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
(二)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党的自身建设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县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预案和依据。
(三)负责县委文件和县委领导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负责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工作,组织办理政协委员有关提案。
(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委及上级党组织报送信息,反映有关动态。
(六)负责全县党政系统密码通讯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保密工作规划、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失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
(七)负责全县党委办公室系统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
(八)做好市以上党政领导来隆回视察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
(九)负责县委大院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县委大院房地产(除县人大、县政协办公楼外)、基建、后勤保障、环境卫生管理和车辆服务等工作。
(十)负责县委办公室及归口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的教育、管理、服务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档案局、县史志办及县招待所;协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县信访局。
(十二)办理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为30人,实际人数78人,其中在职57人,离退休21人。小车编制数10台,实际9台。遗属补助人数1人,房屋面积1600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县委办机关、保密局、督查室、政研室,外事办。党史办及外事办负责外事接待费未纳入本次预算范围之内。
(一) 收入预算,全年财政预算539.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89万元,本级专项资金拨款138.6万元,非税收入12万元。
(二) 支出预算,15年年初预算5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县本级专项资金支出138.6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39.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316.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38.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信息和保密专网及外网租用费7万元,信息工作5万元,调研经费5万元,保安服务费12万元,公共设施维修3万元,保密专项经费9万元,政研室业务费8万元、督查经费8万元,信访经费5万元,外事接待经费15万元,共计78万元,2015年专项预算按80%计算,安排61.6万元,小康办专项经费20万元,改革办专项经费57万元。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刘旭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