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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安排县委领导的公务活动,负责县委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办理县委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党的自身建设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县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预案和依据。
(三)负责县委文件和县委领导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负责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批示、批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工作,组织办理政协委员有关提案。
(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委及上级党组织报送信息,反映有关动态。
(六)负责全县党政系统密码通讯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保密工作规划、宣传教育、指挥协调、监督管理和失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
(七)负责全县党委办公室系统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
(八)做好市以上党政领导来隆回视察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
(九)负责县委大院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县委大院房地产(县人大、县政协办公楼除外)、基建、后勤保障、环境卫生管理和车辆服务工作。
(十)负责县委办公室及归口单位工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的教育、管理、服务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县档案局、县史志办,协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县信访局。
(十二)办理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县委办机关、保密局、督查室、政研室、外事办、改革办、小康办。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8年初预算收入8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二)2018年初预算支出8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02.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02.8万元。基本支出: 66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万元。项目支出: 138.6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本部门将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本部门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