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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隆回县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一) 收入预算
(二) 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 基本支出
(二) 项目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 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七、相关的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隆回县委党校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 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 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培训轮训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乡镇一般干部、行政村(居、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村(居、社区)主任等,培养基层理论干部;培训乡镇、县直机关及“两新”组织建党发展对象;配合县直机关及相关单位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有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推进理论创新;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做好形式多样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为省市县相关部门驻校办班做好服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内设办公室、教研科、后勤科和教务科。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委党校编制人数为18人,实际人数31人(其中在职18人,离退休13人)遗属补助人数1人,小车编制数0台,实际0台。房屋面积1200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仅包括党校机关,没有直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337.0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9.81万元,增长13.39%,原因是专项拨款增加了,其中:公共财财政拨款(减抵支收入5万元后)217.03万元,专项资金拨款120万元,包含教师进修、图书费、教学设备、校园维护和科干班、中青班和村干班培训等费用。
(二)支出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337.0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9.81万元,增长13.39%,原因是专项支出增加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8.68万元(减抵支收入后),干部教育培训等12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87.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遗属补助)0.51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7.0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217.03万元(减抵支收入后),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120万元,是指本单位为完成党校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主要用于科干班、中青班、村干班等主体班培训、教师及干部进修、图书购置、教学设备购置及安装、校园维护,等等,其实也是党校职能发挥的正常基本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租车费2.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1)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款消费;(2)党校未配车,主要靠租车;(3)招待方面更加严格,杜绝烟酒。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我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28.6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75万元,下降16.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355.49万元,其中: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他通用设备200万元,办公家具150万元,房屋12000平方米,价值1005.49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投资总额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9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税金及附加费用、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 一审: 二审: 刘敏华 三审: 唐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