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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山洪预警广播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山洪预警广播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6-00002 发文编号: 隆政办函〔2016〕53号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文广新局
发文日期: 2016-06-15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6-06-15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我县境内丘陵起伏,地形复杂,山洪地质灾害多发。为全面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水利厅的统一安排,我县列入全省山洪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建设计划,从2011年开始分批建设,其中2011年度建设67个站点、2012年度建设97个站点,2014年建设74个站点并投入使用。为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山洪预警广播作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山洪预警广播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山洪预警广播运行维护管理的重要意义

山洪灾害已成为我县防洪减灾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加强山洪灾害防治是关系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山洪预警广播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做好山洪预警广播运行维护管理作为防汛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防汛安全保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山洪预警广播正常运行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县山洪预警广播运行情况的统一调度,维护经费的保障;负责与建设施工单位的协调;负责发布防汛预警指令。

2、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山洪预警广播运行情况的日常管理。各乡镇要成立山洪预警广播管理工作小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乡镇水务站、文体卫站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每年在3月20日前对本辖区内山洪预警广播设备进行一次排查,逐村逐点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并将检查情况报县文体广新局。

3、安装有山洪预警广播的行政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为山洪预警广播运行维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防止设备设施丢失和人为损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山洪预警广播的维护工作。遇到突发性山洪地质自然灾害时按照县防指的指令,充分利用各种报警设备发出预警信号,做好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全县山洪预警广播的维护。每年汛期到来之前,对全县山洪预警广播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山洪预警广播正常运行。负责制定防汛预警抢修工作预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分队和运行维护队伍,积极响应县防指下达的防汛预警指令,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遇到突发性山洪地质自然灾害时,山洪预警广播能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5、加强信息沟通,各乡镇每月25号将所在乡镇山洪预警广播设备运行情况报送县文体广新局新闻出版广电股(电话:0739-2975639 电子邮箱:1468382841@qq.com)。

三、强化责任追究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工作职责,因履职不到位、尽责不够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照《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隆办发〔2009〕6号)追究责任。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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