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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要职责: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负责受理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文化市场综合治理整顿专项行动。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编制人数为25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23人。小车编制数2台,实际2台。房屋面积36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收入总额167万元,其中专项资金8万元(此款年初已拨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支出总额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万元,专项支出8万。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159万元,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万元。
2、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指标数为8万元(此款年初已拨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指全县“扫黄打非”专项工作支出。
(审核:周益文 文化执法大队)